中国幅员辽阔,中央如何统治地方?
省制自元朝创立以来,已经推行了700多年,我国目前还在使用,光以省命名的就有23个地区,省级行政区划更是多达34个。省级建置往往是地方最高一级区划,元、明、清、民国和现代中国皆是如此,不过年轻一点的朋友可能不知道,建国初年中央曾在省之上还设有一级建置——大行政区,俗称大区,大行政区的范围和权力突出一个“大”字,全国只有六个。1954年,大行政区被废除了,很多人也就忘了这段短暂的历史。
一、中国传统的地方区划
中国向来地域辽阔,如何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是统治者必须要考虑的事请,历史上因地方区划不合理和权力设置不妥当而导致的割据比比皆是。
自公元前221年起,秦始皇便废除了分封制,暂时消除了地方分裂的制度因素,当时郡县二级制是一个比较合理的地方区划。此后随着疆域的增大和郡县的增多,在郡之上再设置一级政区,就成为一种必然的倾向。东汉末年,汉武帝时期设置的监察区——州,终于成为了最高一级地方区划,于是就形成了州郡县三级制。
秦始皇
从隋唐到五代宋辽金,中央基本上就在二级制和三级制之间反复,比如隋朝的州县制和郡县制,唐代的州县制和道州县制,宋朝的路(府、军、监)州县制等,中央一直在积极莫索适合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划制度。
元朝建立后,开始推行行省制,这种制度最终在明清走向成熟,清朝时,省——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三级制的建置基本奠定了以后疆域划分的基础。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统治者直接废改了府和州的层级,居然实行省县二级制,后来又添加了道建置,形成省道县三级制。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又废除了道,推行省(市)——县(市)二级制地方区划,后来为了剿共的需要,又增加了区的层级,形成省区县的地方治理模式。民国时期的区划比较混乱,行政区划模式甚至不能在全国完全推行,中央也不能有效地辖制地方。
二、大行政区的建立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由于当时实力弱小,未能在全国建立有效的统治。1924年,中共以党内合作的方式加入国民党,中共充分发挥组织能力,密切联系基层群众,至1927年时,中共已经建立了8个区委和6个地委,党员发展到5万多人,领导人也在逐步谋划建立省、县(市)、区三级地方体制。奈何由于国民党右派的清洗,这一构想直接破灭,中共转入了地下。1927年,MAO泽东建立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这标志着中共武装割据的开始,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各个小根据地逐渐相连,组成了乡、县、省,并进一步扩大。
1948年,随着全国反攻的逐步胜利,国民党的势力不断退出中国大陆,为进一步推进革命的形势和击退国民党势力,中央决定将晋察冀、晋冀鲁豫两大战略区合并为一个大区,即华北人民政府,从而建立起了中国第一个大行政区——华北区(后来改为中央直属)。当时的华北人民政府主席是董必武、第一书记是刘少奇和薄一波,军区司令员是聂荣臻,皆是中共的高级领导人。
新中国成立后,蒋介石等人虽已经退守台湾,但中国大陆还留有大量的敌特势力,他们或独立对抗,或与土匪勾结共同进行反动活动,统一的成果有被破坏的潜在风险。中央针对这个问题,没有将解放战争中各野战军的作战区域和所解放的领土区域马上瓦解,而在旧有的基础之上,模仿华北大区成立了东北、西北、华东、西南、中南五个大区,各大区一般由军政委员会和人民政府作为最高领导机关,各大区领导人基本也是之前解放区相对应的军政一把手,如华东区的陈毅、饶漱石,西南区的刘伯承、邓小平,西北区的彭德怀,东北区的高岗,中南区的林彪等等。
刘伯承
建国初推行大行政区的原因除了达到军事目的外,进行经济建设也是重要因素。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饱受战乱之苦,远的不谈,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就已经把全国的经济基础破坏殆尽。而中国疆域辽阔,各个地方困难程度不一,在省之上建设大行政区有助于更好地统筹兼顾,协调区域发展,加快恢复经济的步伐。
不难看出,大行政区区划的推行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和意义,但为何1954年就全部撤除了呢?
三、大行政区的撤除与“高饶事件”
建国初期建设的大行政区突出了一个“大”字,这可以从两方面理解:
一是管辖的区域大。我国并非弹丸之国,一个省的面积就已经非常辽阔了,当初清政府就认为省过大而推行了“道”制,在省与府之间加了一层道级,就足以说明问题。可六个大行政区却直接包含了清代以来的二十多个省,其中华北区包含今京津冀、山西省、内蒙古等地区,东北区包含今东北三省和内蒙古、河北省的一部分,西北区包含山西、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华东省包含今天的上海市、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台湾省等。说句不恰当的话,哪个大区单独拎起来都可以充当一个不小的国家。
二是权力大。中共党组织采取的是一元化领导方式,各大行政区中央局第一书记,常常作为军委主席和政府行政的一把手,军事和行政权力一把抓,大行政区下的权力架构呈现出金字塔状,第一书记就在顶端,权力相当集中。此外,任各大行政区的领导人均是德高望重之辈,非常具有信服力。
大行政区管辖的面积大,领导人的权力大,有疆域、有人民、有军权,就容易产生一些问题。历史早已给予了我们这方面的教训,如东汉末年的州牧混战、唐中期以后的藩镇割据、清末的督抚专权等。从权力统合方面看,大行政区的实力不亚于古代任何一级区划。另一方面,从建国初,周恩来就指出大行政区是一个过渡层级,并不会一直推行。所以从1952年开始,中央便有意撤除大行政区的建置,而“高饶事件”则加快了这件事的落实。
“高饶事件”是指建国初期以高岗、饶漱石为首的领导人企图分裂党国的历史事件。其中高岗担任过东北局第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主席、东北军区司令员;饶漱石任华东局第一书记、华东军政委员会主席、华东军区政委,两人均声名显赫。当1952年将他俩从地方调回中央后,二人便企图依仗自身影响力分裂党中央,夺取最高权力,事请败露后,两人被给予重大处分,同时直接促使中央加快了撤销大行政区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