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遗嘱中,将自己的两处房产留给了密友刘培基,另外留了170万港币,作为家中四个侄子女的教育经费。
剩余的所有遗产,梅园芳委托给了信托基金管理,信托基金每月会将58000元港币发给母亲覃美金,作为生活费,直至覃美金百年。
在覃美金百年之后,梅园芳剩下的遗产会全部捐给妙境佛学会。
从她的遗嘱中可以看出,她最放心不下的还是母亲,所有的一切也都给了母亲。
在遗嘱宣读后,梅母第一个站出来不同意。
她认为是遗嘱剩下的受益人们,侵吞了梅园芳的遗产,女儿的遗产应该都留给家人才对。
于是她将一众受益人们告上了法庭,第一个就是获赠两套房产的刘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