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人世间》就剩最后两集的剧请了。
光字片拆了,周秉义迎来了自己的人生高光时刻,并且胃癌没有恶化。
最新播出的剧请中,让观众很不理解的就是郑娟送于虹的房子。
郑娟送房子这件事,让现如今一生都在为房发愁的一些人瞬间秒变春燕:于虹卖了个惨,然后瞬间就有了大房子,还有了一套门面房,一分钱都没有出。
郑娟送于虹房子这剧请到底合理不合理?其实除了这个问题外,编剧还忘了另一件事。
郑娟送于虹房子,最让人芒刺在背的是这两件事!
郑娟送房子合理吗?
站在现如今这个时代背景的立场上来说,当然是不合理的。
因为,其一周秉昆跟郑娟也没有到那个有钱程度,自己这边钱还不够花呢。
其二,一套房子真得不是一个小数目,哪怕让于虹打个欠条,补偿下郑娟也行。关键于虹给的那三万块钱还是周秉昆借给她的。所以,于虹一分钱也没有出就得到一套大房子。
看见很多人评论说,那时候的房子跟现在的房子不一样,所以送给别人也是可以理解的,可是那已经是2004年,一套房子已经升到了20万。
秉昆都说了,20万,他一个打工的,就算忙到死也不可能攒到给周聪结婚买房子的钱。
所以,郑娟送于虹房子的不合理处就在这里。
还有编剧安排这个剧请最不合理的地方就在于于虹把门面房都据为己有了。
于虹缺的是住的房子,并不缺门面房,所以如果于虹能够在房子下来后,把门面房给郑娟,让郑娟打通,如此这样门面大了,生意也会好,自家房子不用打房租,挣20万给周聪买房也用不了几年。
关键是,于虹没有给郑娟门面房,这个才是送房子这件事最不合理的地方。
另外,很多人说,郑娟的房子过户给周聪,是分不到房子的,可是就算分不到也还有补偿款是不是?可是于虹没有补偿郑娟一MAO钱,而且,郑娟似乎还忘了考虑另一个人。
郑娟为什么不考虑光明了?
郑老太太捡了两个孩子,一个是郑娟,一个是光明。
光明因为有眼疾,所以去了寺院,这个选择当初周秉昆就不理解,觉得光明是怕拖累郑娟才去的。
也是,姐姐怀着那样一个孩子,自己又看不见,光明那时候也就七八岁吧,七八岁的孩子懂事到令人心疼。
之前光明寺院有了麻烦,光明在寺院都撑不下去了,因为没有吃的都贫血了,那时候郑娟还提过说老母亲留下的那套小房子以后就是光明的。
可现如今拆迁了,郑娟却提也没提光明。
为什么不提?就算光明要放弃这件事,也应该是郑娟去找光明,光明拿着串珠穿着袈裟说“阿弥陀佛,出家人不问俗事,女施主请自行处理这套房产。”
如果这样的话,咱就不说了,毕竟从一开始郑娟就可以把房产证上的名字写成光明。
还有就是,人这辈子起起伏伏,光明上一次遇到的那事,也有可能再次出现,就算光明出家人不问俗事,但是光明也可以分到房子卖掉之后把自己的寺院修缮一下或者干点更有意义的事。
那么,郑娟为什么这个时候除了自己的儿子之外就不想光明了,唯一的可能就是编剧写到最后忘了光明这个人了。
这不欺负人家残疾人吗?
结语
所以啊,观众认为郑娟太过圣母了,一套房子让人白住20年就算了,还说送就送。
并且孙胜马上要研究生毕业了,那个年代的研究生毕业之后就是高工资呀,先租房住几年渡过去,之后买再套房子给母亲住也是请理之中的。
于虹自己也有工作,养活自己也不算是大问题。
这样想来,的确是有非常不合理的地方。
所以,对于送房子这件事,大家觉得合理吗?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