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起案件中,被告于2018年至2020年1月期间,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针对Angelababy的负面评价的文章或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处心积虑骗取男方财产”、“当初杨某当小三破坏感请,如今钱到手翻脸不认人”、“杨某吃饭咬不断肉,牙颌肯定做过手术”等等,这也严重侵犯了Angelababy的名誉权。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Angelababy也向法院提起了上诉,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经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