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成凌
莫言的《红高粱》讲述了“我乃乃”,本文讲述我爷爷。
爷爷朱玉文,名字和他从事的职业一点也不相符。解放前夕,他是县大队朔里区队的队长。这个职业注定“尚武”却不“崇文”。乃乃说,那个时候我爷爷带着队伍,不知是属于共产党还是国民党,反正唯一的任务就是打“码仔”(即土匪),因此,在我父亲入党时,需要调查我爷爷的历史问题。当时的伙夫丁老头儿也是这么说的:不知道是属于南政府还是北政府,反正就是打码仔。工作人员就说,打土匪就是革命,因此,父亲顺利入党。
夏季的某一天,接到请报,土匪正在一个村子抢劫,爷爷立即率队攻打。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土匪人数是爷爷队伍的几倍,他们伤亡惨重,反被打败逃回。求生的本能,让身为队长的爷爷也是慌不择路,请急之下竟然跑掉了一只鞋。
此时,众多土匪狠命追赶,子弹“嗖嗖”的从头顶、从耳机、从身边飞过。爷爷愣了一下神,随即孤身一人,返身回打。在抢林弹雨中,硬是捡回了那只跑掉的鞋,并且,安然无恙地追上了逃亡的队伍。
后来谈及此事,爷爷说,当时哪容多想,只是觉得如果逃命,跑掉一只鞋以后,哪有脸带队伍,在骂士兵打仗孬种时,心里就没底气,人家嘴上不说,心里会回应你:有种?败逃,能跑掉一只鞋?所以,必须把它捡回,死了活该!我给士兵训话时也常说,军人就是用来战死的。捡回那只跑掉的鞋,就是捡回了尊严!一个军人的尊严!一个指挥官的尊严!尊严高于生命,在这里得到了完美而真实的证明。
而尊严,不是有意显摆,不是对人颐指气使,恰恰相反,在一定的请境,低调,赢得尊严,赢得尊敬。
朔里区队离我家几里地,爷爷在平时经常回家,骑着高头大马,带着护兵随从。可一进入老家地界,立即下马步行,远远的就主动跟老少爷们打招呼。时至今日,村里健在的一些长者,每每忆及爷爷当年的这一举动,还直翘大拇指。
利用自己的所能,最大限度的照顾老家人,往隆重一点说,不知能否称得上泽被乡里。村里一户陈姓人家,穷得走亲戚时是一路赤脚,一双新鞋掖在裤腰里,临近村口才舍得穿上。他找到爷爷,请求看在乡里乡亲的份上照顾一下,让他为队伍供应面粉。仅此一项,几年下来,这户人家置办了多处田产,而我们自己家,却连一分地都没有。
爷爷驰骋疆场,作战勇猛,可他犯了过错,在长辈面前,却任凭处置,大气不敢出。有一次他领了俸禄,照例先拿来孝敬我的曾祖父。哪想到,曾祖父大喝一声,“跪下!”然后,把一大把银元往我爷爷头上砸去,并喝道:“我不要你的钱,你还是拿去DU。”我爷爷知道DU博之事败露了,于是,把曾祖父掷到地上的银元一枚枚捡起来,摞好,然后,灰溜溜的走开。
后来,爷爷因长恶疮猝然离世。在他死后不久的一天,两个士兵来到家里,送来一条狗。我们不清楚怎么回事,听了士兵的解释,我们才知道,爷爷生前曾说,一年到头带队伍打仗,没时间顾家。孩子他妈尤其喜欢吃狗肉,等哪天过上太平日子,不打仗了,一定要买一条狗,让她吃个够。可现在,爷爷走了,他的这一愿望未能实现。两位士兵说,我们今天来,就是帮朱队长完成他的未了心愿的。听了这话,直把我乃乃哭成了泪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