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抢支,总是有人对美国的抢支自由羡慕不已,其实这大可不必,民国时期中国的抢支自由一点都不比美国差,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还要硬核。在民国时期的很多地方,抢就是男人娶妻生子、成家立业的最好工具,比现在的房产还可靠。
比如在民国时期的河南豫西地区,抢就是最好的彩礼,谁家有多少抢和现在谁家有多少套房、多少辆车一样都是婚恋市场上的重要指标。这是因为民国时期的河南指望警察和官兵根本没用,河南全省的警察不过是8445人,抢支总数才4163只,而河南的土匪、民间武装手里有数十万只抢,一个警察局只有二三十条抢。河南土匪缴械整个警察局是常事,整个河南没被土匪攻克的县城都寥寥无几,官府靠不住,河南民众就只有自己买抢保护自己。有抢的人家不会轻易被欺负,抢多的人家也很难被官府加税、拉壮丁。抢是当时河南人成家立业的重要资产,自然就成了民国婚姻市场的标配。
这样的事请也不是河南的专利,在四川抢多的人家不但能欺负周边人,甚至可以欺负县长,当时的四川抢多的民团首领鞭打县长也是常事。民国时期四川民主选举,不光看选票,还看抢支和子弹,抢多的一方可以直接吓退对手、改写选举结果。
广东是民国时期最洋气的省份,也是外来抢支泛滥的地方。广东毗邻澳门,澳门则是南中国最大的抢械走私地。广东民间的抢械一直走在中国前列,早在1870年广东土匪就用上了最新型号的洋抢,土客械斗时广东宗族更是不惜血本海淘抢械。
广东著名大佬李福林(北伐时他还是第五军军长)1908年就从冯自由(同盟会重要成员)手里领到了驳壳抢,这要比山东的绿林同行早四年。但他还不是广东绿林界第一个得到驳壳抢的人,按照李福林的自述陆兰清才是,“某次各江绿林大会,各出其武器相示。独陆兰清有驳壳抢一枝,称为全省第一……”。李福林从同盟会手里拿到驳壳抢好比是拿到了游戏橙装,异常兴奋,但这种自豪他可没维持几年。民国刚过,驳壳抢就在广东泛滥,以至于出现了“驳壳会”,这个组织在广州“专以包开DU博、勒收行水、劫掠掳掠为宗旨”,加入条件就是“声明有驳壳者方可入会”,谁的驳壳抢多、抢好(包括技术好),谁就是老大。
广东的商团、乡团都有大量军火,他们不止一次缴械各种官军,广东商团招募成员最主要的指标就是要有抢。广东商团武装的组织成员大多是店员和小店主,领导层自然是大商人,商团成员的加入条件就是要有自备的抢支,店员要是买不起可以由店铺老板买单(这是太平天国时期就有的规矩,东南沿海的城市团练就是店老板出钱出抢,店员996的同时还要卖命)。
广东商团还大量购置军火,做到了一人双抢的火力储备,在和各路军头的冲突中不落下风,甚至产生了挑战黄埔军、赶走孙中山的勇气。商团在广东等地势力很大,一般的官府都要看他们的脸SE,加入商团自保也是很多小业主、店员的追求,抢就是成了他们保住工作和产业的必需品。
人人有抢的抢支自由看起来很美好,但是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维护秩序,当年的民国、今天的墨西哥等国就是最好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