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下旬,山西巡抚王兆琛被御史杨彤如告发私下收受商人一万四千两银子,而且他还纵容家丁肆意勒索州县官员,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于是朝廷就让钦差大臣陈孚恩在太原巡抚府奉命面讯。
其实在钦差大臣到达太原的时候,王兆琛就知道自己收受银两的事请被人告发了,于是就决定只要自己被问起来就如实回答。
这件事请十分顺利,王兆琛不等钦差如何提问就直接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他说这完全是因为公费不如没办法的事。我有一次对下属说,办公经费不足,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之后又告诉我的下属,如果商界能够知道我的困难的话,问题就解决了。
果然在一次商界的酒会上他就把这件事说了出来,那些商人表示愿意帮忙。之后商界领头人物高光魁就送来了一万四千五百两银子。因为我办公一向节约,所以现在这一万四千五百两都还分文未动,并且已经送到布政使国库备案了。
也就是说他这个不是为了个人私利,而是为了朝廷啊!
主题一下子就升华了。
说着又开始解释家丁勒索州县官员的事请,王兆琛说这件事他完全不知请,如果不是这次钦差大臣来提问的话,他也是没听说的。这件事影响实在是恶劣,希望大人公事公办立刻把家丁绳之以法!
他又说自己作为巡抚,对自己的家丁不能做到很好地约束,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实在是惭愧。另外还有他的轿夫,仗着自己给巡抚办事就仗势欺人,经常故意伤害行人,寻衅滋事,现在已经亲自把轿夫捆绑调查,并已经安抚了那些受伤的民人。
然后王兆琛还交代了汾阳和霍州先后给他送红包各五百两的事请。
于是王兆琛被逮捕押送刑部等候审办处理,给朝廷上折子交代前因后果。
最后鉴于王兆琛虽然收受银两的事请属实,但是与一般贪污、受贿还是有区别的,刑部最后商讨决定把王兆琛发往新疆效力赎罪。
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一起到新疆的,就是原阳曲县知县升职到霍州知州的杨树年,在阳曲县索借了王凝一一万多两银子,再加上给王兆琛送了红包,因此也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