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史以来,贪官污吏一项是各个王朝国度最为头疼的问题,一直到现在,21世纪的中国依旧在不停的反腐倡廉。而抛开现在,历史上对于贪腐最为憎恨的皇帝,是明太祖朱元璋。他算是历史上出身最低的皇帝父母就是因为有官员贪污而被害死的。
所以他在位时规定贪污60两以上的银子就会被斩首。手段及其残忍,试图为自己 亲手打造一个最为清廉的政府。那么,明朝时的60两又等于现在多少钱呢?是不是不够官员生活,才会贪污呢?
我们以明代洪武二十五年左右为例子,当时正一品官的俸禄,也就是薪资是每月支米87石,一年是1044石。明朝的1石约等于现在的95公斤。而在当时,一两银子可以买两石粮食。
1044石就约等于522两银子。换算到现在大米均3元一斤的价格,1044石=99180斤约等于现在297540元。一个一品官的年俸约莫是30万左右。还没有算上由于时代差异而形成的差价,而当时的60两也就约莫是现在的7万元左右。
在当时的社会形态下,真的不少了。所以朱元璋认为官员若是将自己所得的薪资全部用来养家,自然就是够的,且还能有余钱将其存下来。于是他在称帝之前,就曾下令李善昌、刘基、陶安等人制定了明朝的法令《大明律》,共颁布了285部法令。
他还命令儒家官员专门“解释”法律和法令,以便每个人都知道。并且亲自整理了历史上第一本反腐教材《醒贪简要录》,大力推行普法教育。并且下令老百姓不管级别高低,都可以直接到首都举报地方官员的腐败犯罪,地方官员是不允许制止的。
通过这些严厉措施的实施,对贪官起到了很大的威慑作用。打破了一贯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惯例。为了防止各级官员贪污腐败,朱元璋在中央机关设立了御史台(后改为督察院),包括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们的职责是“整顿和弹劾各部门,分清错误,监督各种方式”。
除此之外,监察御史还有13种方式,其职责是“查处和纠正一切内外部的官场弊病,或公开弹劾或封存弹劾规章制度”。并且他还设定了堪称严酷的处罚措施。一方面为了严惩贪污官员,一方面又为了给威慑继任官员。
朱元璋规定官员贪污脏银六十两以上的被要被斩首,然后剥皮,用稻草和石灰填充,挂在官府的桌案上,这就是 “剥皮揎草”酷刑。当然,除了以上的手段,还有一些诸如腰斩,贴加官,抽筋等酷刑。
对于那些贪腐的官员来说,简直恨之入骨,是睡不醒的噩梦,但是相反对于百姓来说,却让百姓拍手称快,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过上好日子了。虽然这些手段可以说是一个比一个的残忍。
但是正是由于憎恨贪腐的朱元璋颁布的种种措施,对于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充满了积极意义。明朝初期的官场风气可以称得上是清正廉洁,贪官污吏几乎见不到踪影。百姓安居乐业。而明太祖朱元璋的反腐事例也为我们的今天敲响了警钟,贪污只会是烂在泥里的树根。
如果长久的不去管他,就会渐渐蔓延到整棵大树。最后只能是全部倒下。我们要做的就是快刀斩断树根,割下烂根,健康生长!民众如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要时刻以民众,以百姓,以国家的利益为重。才是一个国家繁荣昌盛的根本,健康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