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争锋,曹魏最强,蜀汉最弱,这虽是事实,却并不能证明,蜀汉的牛人比不过曹魏。比如谁敢说曹草就一定比刘备强?曹草起步自汉灵帝时期,还在汉灵帝活着时,他就跟袁绍等一起成为西园八校尉之一,妥妥皇上大哥的亲信。
那时的刘备在干啥?还在涿郡当 “黑老大”呢,两人起步的平台就不一样。刘备能从草根一路逆袭,杀到昭烈帝,已经堪称逆天了。当然,若非拎出诗文来对比,那刘备就只能,再撒丫子逃命而去了。
同理,诸葛亮和司马懿也是这种请况。诸葛亮带领着弱队蜀汉,围攻超一流强队曹魏大门,压得曹魏都过不了半场,这过程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当然,若非要用最终“晋吞三国”的结局来考核两人,那诸葛亮就只能笑而不语了。
魏延和姜维,谁更厉害也是如此。换句话说就是,必须要设定一些标准,否则就只能成为口水战。为此,笔者设定了两个指标。
一:军事能力对比
魏延和姜维,都是蜀汉著名将领,因此第一个指标便是,专业的军事能力上的对比。
魏延,是在刘备入川时期,带领部曲加入蜀汉的。也就是说,并非如《三国演义》中,诸葛亮一见魏延,就断定脑后有反骨,日后必反,而要砍了他。因此魏延,属于刘备的心腹小弟范畴之内。而当时的诸葛亮在主管内政,军事方面涉及的少。
随着刘备进川,魏延登上了三国舞台。虽正史中没记载此刻,他有啥拿得出手的战绩,但从刘备夺得汉中后,指定魏延坐镇汉中,成汉中太守来分析。显然魏延的能力,得到了刘备的认可。
因为蜀汉有两大命门,所谓“逐鹿中原看荆州,偏安自保握汉中”。荆州由蜀汉第一名将关羽镇守,而汉中却给魏延!这就是魏延军事能力的体现。至于后来以副手身份,跟着诸葛亮北伐,和著名的子午谷奇谋,其实都不如“镇守汉中”能说明问题。
姜维,是诸葛亮亲传弟子,第一次北伐折了马谡,却来了姜维。也就是说,姜维实际上是取代了马谡的地位,成为了诸葛亮重点培养对象。跟着诸葛亮北伐时姜维的功绩不显眼。毕竟,有诸葛亮这颗恒星在,谁能争锋,夺其光彩?
因此,姜维的真正爆发,就是他的九伐中原!在司马昭启动灭蜀之战时,在伐蜀诏书中,有这样一句话:蜀所持赖,唯维而已,因其远离巢窟,用力为易……若擒(姜)维,便当东西并进,扫灭巴蜀也。
很明显,在司马昭眼中,姜维是能否灭蜀的关键!如今许多人都批判姜维九伐中原,是蜀汉亡国的主要原因,但这句“蜀所持赖,唯维而已”如何解释?蜀汉灭亡的锅让姜维背,道理上根本说不通。
分析:对比过后,许多人都会认为姜维能力比魏延强,但笔者却认为是平手。
因为姜维放弃,魏延经营汉中时的“错守诸围”战略部署是败笔,把汉中拱手让出。正是因有了汉中在手,邓艾才敢实施“音平偷渡”。所以,从军事能力上来言,魏延和姜维,难分高下。
二、综合能力对比
综合能力,是排除军事能力后,其他诸如人际关系能力等的综合考察项。之所以只提人际关系能力,是因任何牛人的成功,都是“一将成名万骨枯”的结果。而协调人际关系,自然是重中之重。
很可惜,在这一条上,魏延跟关羽一样,都是弱项。关羽若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协调能力,也不会遭到糜芳背叛,刘封不救等虐心事件,致使兵败身死,荆州丢失。
同样,魏延没事就跟杨仪掐架,两人同为诸葛亮的左膀右臂,搞得诸葛亮都头大,难以平衡得住,只能依靠自己的个人威严强压——诸葛亮多牛的人,都无法完美协调。由此可见,人际关系协调能力,就是 “如何最大限度减少内耗,最大限度发挥团队合力”。
这是不是牛人必备的能力,且必须考察的标准?所谓综合能力,全都体现在这里面。
魏延由于跟杨仪势同水火,最终在诸葛亮死后,魏延被杨仪搞死了。
姜维本身是诸葛亮的亲传弟子,却成了诸葛亮的儿子,诸葛瞻的眼中钉,以至于诸葛瞻临死前,还念念不忘“内不除黄皓,外不制姜维,进不守江油”。姜维竟跟黄皓一起,成了诸葛瞻的遗恨!
分析:魏延死于内斗,差点让蜀汉分崩离析,姜维虽陷于内斗,却在最后独木撑天。这样一对比,显然姜维胜出!
三、分析总论
魏延是刘备心腹,姜维是诸葛亮亲传弟子,而刘备和诸葛亮,又分别代表着蜀汉的两个时期,所以魏延和姜维,在地位上是对等的。
虽最终是姜维胜出了,证明了诸葛亮没看走眼。但实则,两人却都是悲剧中人。
魏延的悲剧在于,太过现实。
诸葛亮一死,魏延就想取代诸葛亮,喊出了“丞相虽死,但我还在”,要继续跟司马懿斗下去。不是魏延想不到,诸葛亮之死,会对蜀汉造成怎样的损失和震撼,在这种态势下再打下去,蜀汉残废了不可。而是魏延过于看重权力和个人得失——现实得近乎于短视,这才是魏延被杀的根本!
姜维的悲剧在于,太过理想化。
姜维从诸葛亮身上,传承最多的不是军事才能,而是对“匡扶汉室”的坚定信念。哪怕刘禅都投降了,他却依然为了复国蜀汉,而奋斗至最后一刻,挑拨钟会自立谋反,失败后被杀。
所以,姜维身上理想SE彩异常浓烈,虽是历史上的悲剧人物,但却如诸葛亮一样,留下了理想之光。
因此,站在更高层面对比魏延和姜维,显然姜维再一次胜出——人,总要有些理想,历史,总要有理想之光来引领和照亮,而不能总是层出不穷的“厚黑”争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