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对官兵的奖励,以经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同志,平时或战时,实施“八一勋章”、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嘉奖等奖励。
除此之外,我军还有一种特殊的奖励方式,那就是对牺牲的同志追授。比如,陈红军营长被追认为烈士,追授“卫国戍边英雄”和“七一勋章”荣誉称号;肖思远、陈祥榕和王焯冉被追认为烈士,并追记一等功。
翻开我军的史页,追授有着光荣的历史传统。就像英雄营长陈红军一样,是一种特殊的光荣的经神奖励。比如,董存瑞同志被追认烈士、模范共产党员、全国战斗英雄;黄继光同志被追记特等功,追授“特级英雄”,追认为共产党员等等。在古代,西汉名将霍去病去世后,汉武帝赐其谥号为“景桓”,其冠军侯爵位传之子孙;
清朝康熙皇帝去世后,庙号圣祖,其实也是追授的一种。当然了,古代对于有功之臣的追授,是出于封建统治的目的。
陈红军营长追授的奖励,与现役军人享受同等的待遇,有的待遇更优。比如,陈营长的父母可以享受定期抚恤金、医疗等方面的诸多待遇。另外,他的爱人和孩子也能受到很好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