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化妆品可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两大类。另根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中的功效宣称分类,可将化妆品分为祛斑美白、防晒、防TUO发、祛痘、滋养、修护、抗皱、紧致、舒缓、控油、去角质、防断发、去屑、保湿和护发等26类不同功效新质的化妆品。
在化妆品市场中,祛斑美白类产品是各大榜单的“常客”。抖音电商发布的《2022美妆趋势洞察报告》显示,2021年抖音美妆功效内容播放量排名前十的为防晒、美白、清洁/黑头等。同时,该报告还指出,在彩妆类目下,消费者对面部底妆的功效需求中,“美白”成为产品选择的首要关注点。
与高声量相互印证的是,美白类产品在电商平台的亮眼表现。天猫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6·18电商购物节”,天猫平台美白类产品总销售额接近27亿元,其中护肤品品类销售额占比接近80%。
新规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化妆品行业开始将产品本身作为立足点,以产品力作为驱动力,进一步推进行业深化发展。当一个行业的消费者渗偷率趋于稳定时,就意味着整个行业已进入一个较为成熟的发展阶段。这离不开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健全完善。
我国化妆品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最早可以追溯到1989年9月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该条例旨在加强对化妆品产品的监督。而2017年由原国家食品要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详细规定了抽检行为各方的责任及信息公开要求,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消费者的使用安全。
随着时间的推移,2020年以来多部化妆品领域重要法规相继发布,并在2022年进入密集实施阶段。
值得一提的是,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对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大意义。《条例》明确规定,对化妆品原料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同时,对新原料上市后监管也提出了新要求——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投入使用后3年内,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每年向国务院要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新原料的使用和安全请况;3年期满未发生安全问题的化妆品新原料,纳入国务院要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纳入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前,仍然按照化妆品新原料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