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四年,我就再没勇气改变发型,不染不烫致使发质品质优良。
可是洗头不便,我常去店里,并自带洗发水。
新来的洗头妹不敢洗,怕洗结了洗坏了,老板娘只好亲自出马。
长发披下直到臀部,其实背后看起来怪吓人,他们叫我去演午夜凶铃。
可是自己不觉麻烦,毕竟每天起床都要打理这一头长发。
不喜各种头饰,还是单调地黑发一席,或者发圈一箍,耷拉在脑后。
不过没想到,发髻现今也成为了我职业的一种象征,素净而典雅。
现在对长发的梳理已经驾轻就熟,我可以随心情改变它的样子。
但大多情况下,我还是喜欢披发,也许是出于长度的展示。
留长发,勤奋学习,我尽力将这两者的搭配是为了说明——
女人,头发长,见识不一定短。
后来发现我对自己的长头发越发不舍,因此没再动过剪发的脑筋。
倒是当年不许我剪发的母亲,嫌长发累赘,吃了身体的营养。
我也经历了又一次所谓的失恋,但只在刘海上动脑筋,作作小文章。
怎么说,发丝总有股思念和浓情的味道。
对留过的头发会产生依恋,何况和相濡以沫,留在身边过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