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成立后,发型转趋简便,少用假发、假髻。但1917年张勋复辟时,北京城内剪去辫子百姓四处寻觅假辫,之后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都甚少看到汉族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假发了。少数民族则有一些有戴假发的习惯,当时的永宁纳西族妇女会用牦牛尾巴上的毛编成粗大的假辫,盘于头顶,再在假辫之外缠上一大圈蓝、黑两色丝线,后垂至腰部。
假发从古埃及传到欧洲。古希腊、古罗马人认为秃头的人是受到上天的惩罚,把秃子视为罪人。头发稀疏或秃顶军官会被一些希腊领地的长官拒绝为他们安排工作。罗马人甚至曾经打算让议会通过“秃子法令”禁止秃顶男子竞选议员,秃顶的奴隶也只能卖到半价。秃子们为了免受歧视,就戴假发遮住这个瑕疵。假发进一步得到了普及,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人很多都有使用假发,就连皇帝也戴着假发,战争时敌方军民的头发常作为战利品进贡宫廷。一些贵族也会把奴隶的头发剃去做假发。当时的习俗是已婚妇女要把头发遮盖,一些贫穷的已婚妇女就卖掉自己的头发换钱。有些贫农也会把自己的头发束起结成发辫,长到足够的长度就剪下卖给假发市场。
罗马帝国衰亡后的一千年内,欧洲受罗马天主教会影响,把假发视为魔鬼的假面具,认为戴假发会阻碍上帝的祝福进入心灵。当时教徒如果戴假发,有可能会被逐出教会,692年在君士坦丁堡教堂就有几个教徒因为戴假发而被革出了教门,因此这段时期欧洲人都甚少使用假发。
直至十六世纪,假发才再度流行,被用作遮盖脱发或美化外表的饰品。当时恶劣的卫生环境令人们容易长头虱,有些人就把头发剃掉,戴上假发,因此假发在古代欧洲除了装饰性之外,还有实用的功能。但假发的复兴主要还是因为王室成员喜爱,英格兰女王伊莉莎伯一世以喜欢戴红假发见称。十七世纪男性戴罗马式假发的先锋则是法国国王路易十三,他为了遮盖头上的伤疤而戴假发,近臣为了讨好他,也纷纷戴起了假发。继承他王位的儿子路易十四也因为头发稀疏而戴假发,于是臣民们纷纷仿效。那时候的假发套有45种之多,就连满头浓发的人也喜欢赶这个时髦。后来假发就成了伟大君主政体时代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