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中把假发细分为多种,“副”取义于“覆”,是一种有饰假发;“编”则属于一种无饰假发;“次”是一种用假发与自己真发合编起来的髻。后来这些名称都被“髲”和“鬄”所替代了,“髲”指用人发制成的假发,“鬄”则泛指假发。西周的王后、君夫人等上层社会贵族妇女,在参加祭祀等重大活动时,都要佩戴副、编、次等首饰。王后的假髻更有专门的宫廷官员“追师”负责掌理。
春秋时假发盛行,《左传·哀公十七年》记载卫庄公在城墙上看到戎州人己氏的妻子头发甚美,就命人把她的头发强行剃掉,制成假发给自己的夫人吕姜作为装饰,称为“吕姜髢”。当时男性也会戴假发,《庄子·天地》提到有虞氏(舜)用假发遮盖秃头。虽然《庄子》关于舜的内容属传说,但可见当时男子也会使用假发。
汉朝依据《周礼》制定了发型与发饰。比如皇太后仍以假髻来承载多种沉重而复杂的头饰,后来演变成沉重的凤冠。宫中对假发的需求大,为了找人发做假发,有些官吏甚至强行砍下人头取发。《太平御览》引《林邑记》提到朱崖(也作珠崖,今海南岛)人多长发,当地郡守贪婪残暴,把妇女的头割下来取她们的头发制造假发《三国志·吴书·薛综传》也有记载薛综提及汉朝发生的这件事。可见假发在当时被视为珍宝。由于真发所制的假发得来不易,当时开始出现以黑色丝线制成的假发,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就有实物出土。
三国时妇女也常用假髻,曹魏时规定规定为命妇的首饰,《文献通考》记载其中一种假髻称为“大手髻”,是贵人、夫人以下命妇的首饰。晋朝时,假发、假髻在宫廷、贵族和民间都很流行,由于人们睡觉时会把假发、假髻取下放在木或竹制造的笼子上,看起来像人头,因此又称假头。《晋书·舆服志》记载当时各级命妇戴一种镶有金饰、叫“蔽髻”的假髻。太元年间,公主、贵族、士大夫阶层的妇女均把佩戴假发当作盛妆,时称“缓鬓轻髻”,也就是松髻,成为流行时尚。然而,假发并非人人买得起,《晋书》就记载有些贫穷但爱美的女子会向别人借假髻佩戴,称为“借头”,自称“无头”。也有些穷人把自己的头发卖掉来换钱或换粮食,例如陶侃的母亲就曾剪下自己的头发卖给做假发的人,换得数斛米,再把柱子砍了做柴火,给来投宿的范逵做饭。《世说新语·贤媛》也有记载这件事,后世引为美谈,也是成语“陶母邀宾”的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