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嘉服务,和谐同行,纾困暖心云讲堂开课了~今天的服务列车开到了“宝妈权益保障站”,我们将为大家解读一些关于宝妈们的福利政策。
1.女职工在孕期可否适当减轻劳动量?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此外,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2.产前检查是否计入劳动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3.产假到底有几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4.哺Ru期女职工的哺Ru时间是多少?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Ru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Ru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Ru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Ru时间。
温馨提醒,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Ru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Ru方面的困难。
5.生育假是多少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6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6.育儿假是几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3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提醒一下,这里的“每年”指的是“周年”,举例来说,如果孩子的出生时间是2021年12月1日,则到2022年11月30日是一个周年,在这个周年期间,夫妻双方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以此类推。
来源:嘉定人社
编辑:杨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