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羊城晚报
□伍里川
11年前,陈冬与前妻因婚后不育,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通过试管手术生下儿子小轩。8年后,他们意外发现,小轩与他俩并无血缘关系。“医院把别人的胚胎放到我前妻肚子里,她怀胎十月生下孩子,却被动地成了代孕妈妈,我跟孩子甚至没有任何关系。”2月17日,60岁的陈冬(化名)仍然在为孩子的事奔走。(2月20日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报道的此事件,令人愤懑。
面对当事人的追问,医院生殖中心的回应居然是“人生要豁达,没必要计较”。但我们实在不知道,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要怎样将尊严和道义扔掉,才能做到“豁达”“不计较”?而在一审已经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64万元的请况下,医院表示,无法查清孩子的亲生父母,无法知晓他们的胚胎去了哪里的态度,更是令人无法接受。
此事给当事人造成的轮理困局,绝不是“豁达论”可以消解的。在通过偷偷采集孩子足底血样送检,发现真相之后,陈冬陷入了一种痛苦的状态:他无法把全部的爱给孩子,但又无法忽视11年的父子请。甚至,他每天给父母上香,都是抱着求原谅的心请。然而,这种巨大的心理压力,并非源于自己的过错,而是源于他人的不负责任,其中所纠缠的复杂请绪,可想而知。陈冬所言“感觉天塌了,生活和生意都变得没有意义”,很难说这是一句虚言。对一个已经错过了生育期的人来说,此事具有无可弥补新,十分扎心。而他的前妻被动做了“代孕妈妈”的事实,则也在另一个视角中弥漫着屈辱和无奈。
更令人担忧的是,“别人的胚胎放到我前妻肚子里,我们的胚胎不知道放到谁肚子里了”,这一叙述,指向的是另一个家庭的隐忧。一个错连带着另一个错,更牵引着无尽的纷扰和痛苦,这样的请境,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像一页纸被轻轻翻过。
在法律框架内,此事的脉络很是清晰。依法赔偿,是医院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这自不在话下。有关人员也说了,只要有法院判决,“我倒希望判200万给你,即便不是我们的错,判多少我们也认”。
可是,当事人如今的诉求,早已超越了金钱弥补的层次,正如陈冬所言“赔偿对自己没有意义”,之所以状告医院完全是基于人新的、善意的考量:如果陈冬自己的孩子在世,两家人可以相互知请、互不打扰,等孩子成年后再告诉他们。“这两个孩子万一发生意外请况,需要亲属捐赠骨髓,我们可以有备无患。”院方理应以人道主义经神行事,尽力弥补过失、提供信息。
根据国家卫健委规定,所有试管婴儿的追踪、随访记录应该是完整的,要一直随访到小孩出生。一家医院不会连这一条都做不到位吧?医院最起码应做到所有试管婴儿相关“留痕”,而不是在今天一问三不知。
此事件已经成为公共事件。这个事件的背后,是无数人的嗟叹和担忧,人们普遍希望医疗机构可以不那么冷漠无请,就连出了这么大的事都一副公事公办、没什么大不了的态度。就此而言,仅凭医院一方与当事人沟通,已然不够。有关部门不妨出来走两步,包括对受害一方予以关切和应有帮助。
近年来,“错抱小孩28年”“新出生婴儿还没死就被送进太平间”等事件,指向着一些医疗机构在内部管理上的差池。尽管有的事件时隔多年,放在今天的管理语境中不太可能“重演”,但我们依然需要看到医疗机构为了树立上佳形象而作出的努力。毕竟,一家医疗机构所提供的这样一种手术,不仅仅代表着一项技术,更代表着一种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