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生活报
男子在外打工不给家里寄钱
病妻起诉其支付扶养费获法院支持
生活报讯 (记者栾德谦) 因长期两地分居,丈夫在外打工不给家里邮钱,患糖尿病的妻子将其告上法庭。日前,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婚内“扶养费”纠纷。
记者从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原告张某与被告赵某于2014年结婚,婚后无子女。妻子张某患糖尿病,需要长期服要,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2022年,赵某一直在外务工,张某独自在家生活,生活完全由其家人照顾。
据办案法官介绍,“女方回娘家,在自己的妈妈家和姐姐家,由她们照顾。后男方大概是因为向其岳母家借了些钱的缘故,与其爱人娘家人产生了矛盾。男方因为一直在外地打工,住的地方也不太稳定。由于双方沟通较少,矛盾就越来越大,导致男方有段时间不太给家里寄钱。”
因张某罹患糖尿病住院,难以支付生活费、住院费,两人积怨由此加深。2022年11月末,长期住在娘家的张某,将在外打工的丈夫赵某诉至大庆市龙凤区法院,请求支付扶养费。
法官首先明确了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对于有残疾、患有重病、经济困难的配偶,必须主动承担扶助供养责任。接下来,法官又对此事进行调解,劝说赵某应该主动履行扶养义务。
据介绍,赵某在听过法官的劝说后表示,自己平时确实对妻子关心不够,未能理解妻子因生病和与自己长期分离而产生的痛苦,也没能体会这些痛苦带来的生活上的艰难。自己外出打工就是为了让家人更好的生活,承诺一定会给妻子相应的生活费。
最终,双方最终达成调解,由赵某给付张某生活费每月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