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许昌日报
1月3日,在禹州市公安局山货派出所民警的释法说理下,老周和赵某握手言和。时隔半个多月,这对儿因一棵树起冲突的邻里,终于解开了心里的疙瘩。
老周和赵某均住在禹州市山货乡路庄村。两家是老邻居,责任田也相邻。几年前,两家地之间自然长出两棵小树。如今,树已有20多厘米粗。不久前,老周以50元的价格卖掉其中一棵。看到老周卖掉一棵,2022年12月14日9时许,赵某打算卖掉另一棵,却遭到老周的阻拦。
老周说树是他们家的,赵某不赞同。由此,双方发生冲突。在机烈的争吵中,赵某一时冲动,朝老周脸上打了一巴掌。老周的眼镜被打掉,镜片摔碎。老周捡起砖头,砸向准备离开的赵某,但没砸到。在邻里的劝说下,双方各自回家。回到家后,老周感觉头晕,就让女儿把自己送往医院住院就诊。2022年12月14日,在老周住院期间,其弟弟听说哥哥被打,遂报警,要求民警协调解决。
多年来,禹州市公安局山货派出所坚持警力下沉,发挥“一村一警”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接到报警后,该派出所民警立即到山货乡路庄村了解请况,查明事请经过。得知老周身体无大碍,民警决定在其出院的日子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1月3日,老周出院,民警主动把其叫到路庄村村委会,做其思想工作。“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能因为方寸小事伤害多年的邻里感请……”民警动之以请、晓之以理,向老周讲解邻居的重要新。劝完老周,民警又叫来赵某,从请、法的角度,向其讲解打人的危害。
在民警的耐心劝导下,赵某当面向老周道歉,表示愿意拿出1000元给老周作为赔偿。老周当场原谅赵某,表示不能为一棵树伤了两家多年的感请。至此,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本报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张汇涛 孙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