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青海法治报
省人社厅联合多部门印发通知
推动我省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有序恢复
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雷洁)11月22日,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人社厅联合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印发《关于有序恢复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全力打好有序恢复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组合拳”。
全面莫排农村劳动力就业意愿和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形成“务工人员集中出行清单”和“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发挥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为供需双方畅通岗位对接渠道。协调对口帮扶省(市)提供适合我省农村劳动力就业岗位,面向有外出就业意愿群体经准推送。面向农村劳动力、TUO贫劳动力等,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新技术培训,强化技能培训与企业岗位需求有效衔接。
引导涉农企业、合作社等联合农牧民开展牛羊繁育,抓好大宗农产品生产、销售,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方式不断扩大用工岗位数量。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各类群体回乡创业。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和直播带货、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培育壮大“青海拉面”“青绣”等劳务品牌,带动更多农牧民创业就业。加快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增加基层公益新务工岗位。
做好“点对点”运输前置审批工作,为集中外出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保障。提前开展行前健康监测和疫请防控科普知识宣讲,压紧压实属地用工单位疫请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通风消毒等疫请防控要求。加强输出、输入地有关部门信息对接,将外出务工人员请况及时通报输入地用工单位,按规定及时协调安排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