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张纪中在2010年担任美猴王影业总经理期间从该公司借款200万元,后偿还121万余元,剩余78万8千余元经多次催要至今未偿还。
2015年,该公司与张纪中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向张纪中借款1000万元,张纪中可在《美猴王》剧本创作完成且作品产生收益后偿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