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本是一个值得庆祝的日子,但MAO主席却对着桌面上的一个数据犯了难……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蒋介石自知败局已定,趁早让一部分心腹和财产先逃往了台湾。
但是由于国民党数量众多,人员冗杂,蒋介石无法将所有人都带走,只得将1000万国民党军政人员留在了大陆。
这1000万人中有手无缚机之力的人,也有手握几十万人的大将。
如果不合理安置,恐会给新中国的稳定造成影响。
因此,他们的安置就成为了当前最重要的问题,但是1000万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数字,要想合理安置并不简单。
一段时间后,主席终于想出了方法,笑着下了两道命令……
两道命令
1949年,蒋介石战败,携大量财宝与部分心腹逃往台湾,内战结束。
由于国民党人员冗杂,蒋介石在潜逃台湾时无法将所有的国民党人都带往台湾,于是他采取了择优选取的方式,带走了一小部分的国民党军,将其余的1000万人留在了大陆。
这些人一部分是国民党内部没有作用的人,一部分则是蒋介石故意留下的别有用心之人。
此时,新中国刚刚成立,如果无法妥善地安置这些被蒋介石留下来的人,有极大的可能会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不利的影响。
但是这1000万人又都是中国人,不可能采取极端的方式,只得另想办法解决问题。
在深思熟虑之后,MAO主席针对这1000万的人下了两道命令解决他们的问题:“第一,国民党的党、政、军人,我们要包起来,第二,要使所有人都有出路。”
什么是包起来?怎样包起来?有出路又是什么意思?
所谓的“包起来”就是容纳的意思,将这1000万人容纳进共产党的队伍中,发挥他们的作用。而“有出路”则是指要为这些人找到可以养家糊口的工作,让他们有所依靠。
但是1000万是一个较大的数字,如果将其全部安置,也是一笔较大的开销,而此时新中国的经济水平比较差,百废待兴,不能够承担这么一大笔的开销,这该如何办呢?
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MAO主席决定采取自愿的方式,将这些遗留人员中愿意为新中国建设的人转入到共产党之中,不愿意转入的,可以给予一定的帮助,让这些人可以干自己想干的事儿。
从而保证国民党政府的1000万的遗留人员都有饭吃。
但是当时却有遗留的国民党人反映经常会吃不饱饭,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因为经历了战争的新中国刚刚成立,国内的各个方面都在恢复当中,本来粮食就少,再加上这1000万人就更不够吃了。
为解决生计,只能将两个人的饭分成三份,三个人的饭分成五份。
这样才让这些国民党遗留人员的生计得到了解决,但是那些被关押在监狱里的战犯应该怎么处理呢?
如果现在将他们放出,会不会引起民众的不满?会不会给他们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没经过改造或改造时间较短的他们会不会继续反抗新政府,对新中国产生不利的影响?
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放或是不放?
面对这些在内战时期被抓住的犯人,MAO主席采取了与抗日战争时期对待日本战犯一样的政策。
在抗日战争开始初期,由于中国在战场上的巨大劣势以及日本士兵的武士道经神,导致很少能活捉日本的士兵以及军官。
所以开始并没有系统地针对日军战俘的处理方式以及政策。
直到后来,我党部分战士学会了日语,才得以活捉部分日本士兵。
在与这些日本战俘朝夕相处的过程中,了解到他们当中有一部分人并不想参与这场战争,只是为了自己心中的“天皇”才坚持下来的。
于是共产党的高层经过讨论后决定从思想方面瓦解他们,从而减少双方的损害。
不久之后,中国共产党不仅对日本人表明了我们不杀俘虏的政策,可以依据被俘的日军战士的需求进行优待(想回家的可以回家等),还将这则消息告知了我党的战士。
后来还发布了更加具体的政策,主要内容如下:不可杀战俘,自己投降的日本官兵,我方必须保证他的生命安全,如若有战俘受伤,还需及时给他们治疗。
随着这些政策的颁布,越来越多的日本人自愿加入到中国共产党,他们有些人甚至为抗日战争作出了不可忽略的贡献。
中国共产党对曾经侵略我们国家的日本战俘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同为中国人的国民党战俘呢?
因此,在面对这些国民党的战俘时,主席采取了一样的做法。
他认为与其一直关押还不如改造他们,让他们在出去之后为新中国的建设做出贡献。
基于此MAO主席提出了释放这批战犯的建议。
在经过多次会议的讨论之后,大家最终都同意了MAO主席所提出的放了这些被关押的战争犯的建议。
如何放?
既然决定要放了这些在战争时期被关押的犯人,接下来需要考虑的是如何放。
这一步如果没有做好,不仅会让老百姓对共产党产生一定的怀疑,还会让这些战犯的生活以及当地的经济遭受到打击。
这样的请况在新中国成立的初期就发生过。
新中国刚成立的时候,大家没有想好怎么处理这些遗留下来的人员。一些地方政府便想着给他们发一些工资,然后再进行选择新的裁员。
这样做的后果是让地区内部的失业人口大大增加,反而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困难。
而此时国共内战刚刚过去不久,部分人民对国民党的军官还存在着不好的印象再加上刚关押不久就把他们放出去,对这些战犯的改造力度也不够。
如果放他们出去,这些人再作乱怎么办?
因此,只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他们进行彻底的改造,寻找合适的时机将他们放出去才可以。
针对这些战犯的释放,首先需要考虑这些战犯是否达到了可以被放出的条件,其次是需要确定如何释放、怎么释放?依据什么释放?
对此,共产党提出了两个条件,只有在满足这两个条件的请况下才可以进行释放。
即可以释放被关押时间已经到达十年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战犯以及判处徒刑5 年以下(包括判处徒刑5年)、服刑时间经过二分之一以上、确实改恶从善的战犯,或者判处徒刑5年以上、服刑时间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确实改恶从善的反革命罪犯。
被释放人员的标准已有,但在没有任何依据的请况下对其进行释放,势必会对以后的罪犯管理产生不良影响。
这又成为了一大难题……
但MAO主席早就已经想出了解决办法——制定相关的法律条文。
法律条文是人们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是判断人是否违法犯罪以及对其进行处罚的依据;是管理一个国家最有效的手段。
释放的法律依据以及标准都已经有了,但是应该怎么放呢?是分批放还是一次放呢?
在1956年的政协二届常委会第十九届上,常务委员就此进行了讨论,意见各不相同。
最终,周恩来总理在看过两个议案之后,认为分批放较为稳妥。一次放出去虽然简单,但人数过多可能会增加社会负担,分批放不仅可以减少社会负担,还可以增强顽固份子的改造力度。
从而为中国的整体发展提供一定的帮助。
准备工作已经完成,释放方案也已经有了,现在就等合适的时机释放他们了。
1959年,正值新中国成立十周年之际,MAO主席提出先释放一批已经改过自新的人,让他们回到社会上生活。
刘少奇在听到这个提议之后,立即召开会议针对这个提议进行讨论。
后MAO主席、朱德又多次召开会议,最终在1959年的12月4日,宣布了第一批被特赦的战争犯人33人,其中包括末代皇帝溥仪。
为了帮助他们更好地学习和工作,周总理专门选取了以溥仪、杜聿明以及宋希濂等人在内的十一人成立了小组,由周总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安排他们的学习与生活。
在安排他们的学习以及生活的过程中,周总理不断地告诉他们民族立场的重要新等问题。
通过一次次地讲述再加上周总理本就在他们当中有一定的声望,让他们的民族立场更加明确与坚定。
之后又经历六次释放才将所有在押的战争犯人全部释放完毕。
这些战犯的释放总共经历了十六年。
虽然在最后一次释放之时,依旧还是有少数国民党的战犯秉持着自己原本的思想,不愿意改变想法。
但是大部分的人员已经转变了自己的想法,愿意在走出监狱后好好生活。
且当时的新中国已经处于稳定的状态下,将极少数没有被感化的国民党战犯放出去也不会对新中国造成影响。
因此,党选择将他们一起释放。
这与后来蒋介石拒绝这些战犯到台湾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从而突显出了共产党的包容新,也间接地让部分定居在大陆的战犯感到安心。
结语
MAO主席领导下的共产党,让蒋介石留下的1000万人以及其他的战犯在新中国的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如第一批被释放的战犯杜聿明曾为新中国的统一发表了《寄语台友》等,呼吁在台湾的好友一起为祖国的统一做出自己的贡献。
还有一部分战犯在出来之后担任政协委员,从基层做起,为新中国的建设奉献自己的力量。
这些战犯将管理所当作第二项,认为释放只是他们新生活的开始,并不是改造的结束,他们会在出去之后继续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