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殉葬制度起源很早,最早可以追随到商朝。殉葬时,殉葬的人,有的是被活埋的,也有被杀或自杀后陪葬。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到了汉朝以后,统治者们也觉得这项制度过于残忍,所以基本上已经被遗弃了。
殉葬制度被遗弃后,取而代之的是陪葬制度。所谓的“陪葬”是指:在皇帝陵墓附近,让那些德高望尊的皇亲国戚和达官显宦死后,埋葬在皇帝陵墓旁边。这在当时,能够死后葬在皇帝陵墓旁边,那可是至高无上的光荣。比如:霍去病死后,就是陪葬在汉武帝茂陵旁边。
不过,当了宋代以后,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等少数民族,先后入主中原,他们再次带来了活人殉葬的习俗,尤其是元朝统治中国98年,这项残忍的习俗再次在华夏大地上生根发芽,死灰复燃。
朱元璋推翻元朝,建立明朝时,也继承了很多元朝的很多东西,比如:殉葬的习俗。在乞丐皇帝朱元璋驾崩后,他在法律上彻底恢复了这项残忍的殉葬制度,而且专门留遗旨,要求嫔妃给自己殉葬。
所以,在朱元璋死后,宫中一片哭声,这不仅因为皇帝驾崩要哭,更多的是哭自己,因为在朱元璋出殡时,她们就给朱元璋殉葬了。
不过,到了明英宗朱祁镇时期,这位经历了“土木堡之变”、“夺门之变”,两度登基为帝的皇帝,彻底废除了朱元璋所恢复的殉葬制度。
不过,随着清朝入主中原,这项制度又再次死灰复燃,因为关外的满人也有这样的习俗。而这项残忍的制度,一直清朝灭亡,民国成立,才从根本上废除,彻底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