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一、农村之苦
农民就是土里刨食啊!爸爸说得对,我就是缺少锻炼,只要是身上脱上几层皮,手上磨出了老茧,就算是锻炼出来了。我也会像爸爸那样,皮肤变成黑红色,胳膊上长出一疙瘩一块的肌肉来的。到了那时候,我就再也不是一个细皮嫩肉,千娇百媚,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姑娘”,而是和石头哥他们一样,变成一个结实的农村小伙子了。
“耪地”这是农民最普通的一种劳动,看着很容易,不就是给庄稼除除草,松松土吗?可是一干起来才知道,其实耪地并不容易啊。这耪地用的薅锄子我也是头一次使,这块地里的老棒子现在已经长到半人高了,一钻进棒子地里,就好像是进了笼屉一样,那个难受劲儿啊就别提啦。我虽然从来也没有耪过地,但是我知道,是要把土耪松,把草除掉。薅锄子把儿磨得我的手很痛,也很滑,我只好往手上啐吐沫,以增加摩擦力。这样一来,时间不长,手上就起泡了。干了一会儿,胳膊就酸了,我只好两只手攥着薅锄把 ,撅着屁股,用薅锄子钊地。爸爸说,我这不叫耪地,而是在刨地。费力气不小,可是并不出活儿,爸爸四垄都耪完了,我这一垄还没耪完呢。看起来,我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庄稼人,还要受一番磨练啊。
好不容易盼到中午歇晌了,我一屁股坐在地头的老核桃树底下了,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的。吃完了小米干饭和老咸菜疙瘩,又喝了两碗绿豆汤,爸爸抽完了两袋旱烟之后,就靠在大树上打起了盹来了。我在另一棵树底下,因为背上很疼,不敢往树上靠,只能干坐着休息。
地上的蚂蚁不住的往我的身上爬,小腿上痒痒的,并且还被蚂蚁咬出了几个小红包儿。这才仅仅干了半天的农活儿,我的两只手就已经被薅锄子把儿磨出了血泡,好疼啊!我看着自己的两只手,白嫩的皮肤上沾满了泥土,连指甲缝里都是泥土,雪白的胳膊和小腿上,被玉米叶子拉出了不少的血口子,被汗水一杀,那叫一个难受啊!
看着手上的血泡,我想起了在小饭馆打工的日子,在那里,我是张家庄镇子里商业街上的“一枝花”,穿着蓝地白花儿蜡染的中式小袄,黑色绸子长裙,肉色的丝袜,木兰鞋,梳着一条油光水滑长到过了屁股蛋子的大辫子,那时候的我可真是一个青春靓丽,人见人爱的“大姑娘”啊!有多少俊俏帅气的小伙子追求我,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啊!我是小饭馆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玲子姐、小玉姐她们谁也没有我长得好看,人们都羡慕我是天生丽质。俗话说“打扮俏,不算俏;自来俏,才算俏”,而我恰恰就是天生的俏,大家都说我是一个天生的美人儿坯子。我是“喜乐饭馆”的“金牌菜”,许多顾客都是冲着我来的,所以小饭馆的生意才那么的好,否则视钱如命的水华姐也不会给我涨工钱的。
在李美美家住的那十几天里,那简直就是神仙过的日子,我几乎享受尽了女人应该享受到的所有幸福。什么洗桑拿、美容按摩、做指甲、做面膜,简直就是整天在雪花膏沤着,在脂粉盒子里埋着,在香水里熏着,在福窝里养着一般。我每天想睡到什么时候就睡到什么时候,吃面包、香肠,喝牛奶、红葡萄酒,穿各式各样的漂亮衣裳,还有那双三寸多高的高跟鞋,多美呀!我在美容美发考核中做模特儿,是众人瞩目的焦点,全场人们注目的中心,在场的所有人几乎全都为我的美丽所倾倒。后来我又扮交际花儿、新疆姑娘、日本女人,北京来的电影演员,哪一个装束都是千娇百媚,美丽动人。在马路上、商场里、小公园、文化馆里,那么高的回头率,那么多人要求跟我合影照相……,这一切的一切,好像就发生在昨天一样。
再看看现在的我,一身破旧的家做女式衣裳,浑身上下到处都是泥土,胳膊和小腿上满是血口子,手上还有六七个血泡,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子汗臭味儿,和那时候的生活比起来,可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如果现在小玉姐、玲子姐她们看见我,还能认得出来我吗?我想,如果要是李美美见到我现在的这个样子,她也就不会那么费尽心机的要把我留下了。还有莎莎,莎莎她要是这时候见到我,她还能认得出来我吗?想着想着,不知不觉的,我已经泪流满面了。
其实神仙般的日子,几百万的固定资产,我在李美美那里可以说是唾手可得,不过凭着姿色,出卖肉体换来的钱,花着也不踏实。梁园虽好,终究不是久留之地啊!我是一个堂堂的男子汉大丈夫,岂能够给一个富婆儿去当面首?那我还不把老陈家的脸都给丢尽了啊?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土窝,只有这里,这个偏僻的穷山沟里,才是我陈瑞华真正的家,是我的安身立本之地呀!我要想方设法的挣到钱,让家里,乃至村子里的乡亲们都过上好日子,那才算本事呢!
山里的太阳落山早,大约下午五点来钟的时候,我们就收工了,爸爸顺便从山上打了一捆柴,装在背筐里,自己背着往回走,我几次要替换他,他都说我背不了,而拒绝了。我也没有心情去观赏山里秀美的风光,两条腿就像灌了铅那样的沉重,缓慢的往回走。
回到了家里,妈妈已经做好了饭(我们乡下一般都是每天吃两顿饭),见我们回来了,马上打来了两盆热水,让我们洗脸。我脱了上衣(从回家之后,我的假乳就不用了,乳罩也不戴了),就在院子里洗了起来。
“妈,你帮我搓搓后脊梁吧。”
妈妈走过来一看:
“呦,三儿啊,你的脊梁上怎么这么多的水泡啊?是晒的吧?疼不疼啊?”
“妈,没事儿,我就是缺少锻炼的过,过几天就好了。”
爸爸说:
“他身上的泡我早就看见了,庄稼人谁像他似的呀?细皮嫩肉的,脱上两层皮,人就变结实了!”
妈妈是最疼儿子的了,她从墙头撅了几根葛针刺儿,把我后背上的水泡挨着个儿的刺破(据说葛针刺没毒),又给我上抹上了红药水儿。
今天的饭我吃得特别的香,两大碗大碴子粥,一转眼的功夫就吃完了。以前我根本就没吃过这么多的饭,就拿在李美美那几天来说吧,两片面包,一根火腿肠,一袋牛奶就算是一顿饭了。回到家里这几天我变得能吃了,这一顿饭我原来吃一天也吃不了啊。
这头一天的劳动可算是把我给累坏了,吃完饭之后,爸爸拿上旱烟袋,出去串门了,我则回到了屋子里,躺在炕上要好好的歇一歇了。我们村子里的人家基本上睡的都是土炕,我的屋子里也不例外。由于我家里穷,在炕上只铺着一领光板儿炕席,连一个炕单子都没有。土炕是用土坯垒砌而成的,很硬,再加上我的后背上刚挑破了水泡,躺在炕上很不舒服,不用说李美美家的软床了,就连睡在水华姐家的沙发上都比这要舒服多了。我家是一个三合院,爸爸妈妈住的是北房,我住的是东房,整整的一个下午都被太阳晒着,天虽然已经黑了,屋子里的前后窗户虽然全都开着,但是气温还是比较高。蚊子在我的耳边“嗡嗡”的叫着,不时的在我的身上叮上一口,刚睡了一会儿我就被蚊子给咬醒了,身上被叮起了几个大包,又疼又痒,难受死了。我下地点了一根火绳(用臭蒿拧成的,点燃后冒出的烟可以熏跑蚊子)放在地上,这才好了些。
山里边昼夜温差比较大,虽然说夏天也热,但终究要比平原地区好一些,白天热,一过了晚上10点,就比较凉快了。爸爸他们屋里熄了灯,显然他们已经睡觉了。我就觉得后背上火烧火燎的疼,在小饭馆的时候,我睡觉都是穿着妈妈给我做的大裤衩子,在李美美家的时候,由于是自己一个房间,城里又热,我就索性脱光了睡觉。现在回到了家里,虽然也是自己一个屋子,但是我不能再光着睡觉了,因为厕所在院子里,我都这么大人了,光着身子出去解手终归不雅,所以就又穿上了大裤衩子。这一回躺在炕上,反而倒翻来覆去睡不着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胡思乱想。
妈妈的那身衣服已经很脏了,我脱下来准备叫妈妈给我洗洗,所以就换上了爸爸的衣裳,白布汗溻儿。蓝布裤子。今天我们用篓子往地里背粪,俗话说“庄稼一枝花,全凭肥当家”啊。我们这里很少有人去花钱买化肥,一般的都是使用“农家肥”,这些肥料主要来自于各家院子里的茅房大小便。把粪便掏出来,加上炉灰、细土,经过晾晒、发酵,就成为了很好的农家肥了。由于地块儿离村子远,所以先要顾毛驴把粪驮到地坎子底下,然后再用篓子把粪背到地里去。我哪儿干过这种活儿啊?要说泥土带有大自然的芬芳的话,那这大粪就只有臭味儿了。爸爸一次背一满篓子,而我一次只能背半篓子,这还是勉强的背呢。在上坡的时候,我简直就是四条腿儿着地往上爬了。这一天下来,累还好说,主要是这股子味儿我受不了。满身的粪沫子,再加上我又出了不少的汗,弄得浑身上下臭气哄哄的,很是难闻。
在收工回来的时候,我决定在小溪里先洗洗,去去身上这股子难闻的臭味儿再回家。
“爸爸,你先走吧,我在这儿洗两把再走。”
“山上的水凉,你可别激着了。”
“我就是去去这些大粪沫子就得。”
爸爸走了,我脱下了小褂儿,弯下腰去,连脸、脖子、带胳膊一起洗了起来。好在脑袋上戴着这顶破草帽子,头发上没有大粪沫子,那回家也要好好的洗洗头,因为头发上全都被汗水沤湿了。
洗完了上身之后,我坐在一块石头上,决定再洗洗脚。脱下了妈妈的那双布鞋,和已经磨出了大窟窿的丝袜,这就是我在小饭馆打工的时候,水华姐给我们发的袜子,肉色的矮腰短丝袜,挺薄的。这种袜子可能是她从地摊上买来的便宜货,很不结实。在小饭馆的时候,一双袜子我还能穿上一段儿时间,可是要穿着它干农活儿,特别又是山坡地,那就不行了,两三天一双就坏了。
脱下了袜子,我看着在自己的这双脚,我的这双脚比同龄人的脚都要小上两号儿,只穿37号的鞋,也比一般的人瘦一些。由于有鞋和袜子的保护,这两只脚基本上还是原来的样子,白白的,皮肤细细的,趾甲上的红色指甲油依然还是那么的红艳,就像在白白的脚趾上放着十颗红樱桃一样的好看。如果只看这双脚,谁会想得到,这是一个浑身散发着大粪和汗水臭味儿的农村小伙子的脚吗?分明是一位千娇百媚大姑娘的纤纤玉足啊。我如果现在要是穿上了长筒丝袜、绣花拖鞋,我想自己那还是一个娇艳的“娇小姐”、“贵妇人”啊!想到这里,不知不觉的,我的眼泪已经流了下来。
女装,我已经穿了二十年了,今天猛然间一脱去,反而倒觉得很不适应了,女装的式样、颜色,特别是穿着时的那种感觉,始终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躺在炕上睡不着觉,我又下了地,从箱子里拿出了我回来时穿的那套衣服,放在炕上,把我心爱的假乳放进乳罩里,把乳罩戴上,侧着身重新又躺下,本来想穿上女式衬衫和裙子,但是又怕睡觉的时候把衣服压皱了,于是就把荷叶领的白衬衫和黑绸长裙盖在身上,这才觉得舒服了一些,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恍惚之间,我好像头上挽着一个高高的螺旋发髻,耳朵上戴着一副二寸长的珍珠耳坠儿,脖子上戴着白色的珍珠项链。身上穿着一件白缎子旗袍,在左胸前绣着一朵红艳艳的玫瑰花儿,开气儿高到了大腿根,脚上蹬着一双三寸高的白色高跟皮鞋。一迈步就露出来了里面肉色的长筒丝袜和一节雪白的大腿。
我的手臂上挽着莎莎。莎莎头上是披肩的大波浪烫发,穿着一件紫红色的缎子旗袍,左胸上绣着一朵白色的玉兰花,脚上蹬着一双黑色的高跟皮鞋。我们两个手臂相挽,打着绸子旱伞,悠闲的在公园里散步……她新烫的头发十分的蓬松,我们两个并肩坐在路椅上,她依偎在我的怀里,头发扎得我的脸好痒好舒服啊!我轻轻地抚摸着她柔软的头发,而莎莎则玩弄起了我胸前一对高耸的咪咪,这不是假乳,而是一对真的咪咪。她的指甲好尖啊,划得我的肉皮子好疼啊。
“你轻一点儿,把我的肉皮儿都快被你划破了。”
她不听,继续玩弄我的咪咪,恍惚之间,我觉得玩弄我咪咪的这个人不是莎莎,莎莎不会没有一点儿温柔气儿的,这不是李美美吗?莎莎呢?怎么不见了?我的这一对咪咪是属于莎莎的,别人是不许动的。我用力推开了李美美,就听见“喵”的一声,把我惊醒了,睁眼一看,原来是我们家的那只小白猫正在我的怀里淘气呢。
看看外面,天已经蒙蒙亮了,时间还早,再睡一会儿。好像是刚合上眼,鸡就叫了,“嗒嗒嗒”,是爸爸在敲我的窗户:
“三儿,该起来了。”
我睁开眼睛:
“几点了?”
“太阳都晒屁股啦。”
果然外面强烈的阳光已经从后窗户照进了屋子里了。农民的工作时间从来就不讲究什么“八小时工作制”,千百年来一直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直到今天还一直保留着这个老传统。当初生产队的时候上工收工还有个钟点儿,现在土地都归了个人了,劳动时间也就全凭着自己安排了。我从炕上爬起来,一泡尿憋得我难受,可是我不能马上就去茅房,先要小心的把衬衫、裙子叠好,放进箱子里,刚想出去撒尿,可是到了门口,我马上又停住了脚步,因为我还戴着乳罩和假乳呢,这要是叫别人看见,成什么样子啊?我又连忙转回了身,摘掉了乳罩,扔进了箱子里,才又出去解手了。这些年以来,我几乎每天都戴着乳罩和卫生带,这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乳罩”已经成为了我的生活必需品,不戴上它就好像身上缺点儿什么似的,觉得那么的别扭。这漫长的夏季赶快过去吧,天一凉换上了长衣服,我就可以天天戴乳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