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的诗中的那一句:最美,是那一低头的温柔,那也应该是与一个长发如诗的女子相关联的吧。不过,我的长发不是因为她们的一句话而留,这一切都只因我喜欢长发,喜欢那直直飞垂的自然流畅,就像多年来一直喜欢琼瑶笔下单纯美丽善良的长发女孩一样,觉得这样才不着风尘。我已经习惯了留有一头长长的直发,任她松松散散,自自然然、飘飘洒洒、轻轻柔柔地披在身后,那缕缕秀发,让我拥有了一丝清香,一份情怀,一种浪漫的风情。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头发是极其珍贵的。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古代人是连剪发的自由也没有的。不要说古代的美人儿是满头乌黑的长发,就是男子也是一样的长发。中国人从古时的人人长发,到现今的发式各异、长短不齐、五颜六色。或许,如今长发在人们的眼里巳经古典得不合时令。前卫的青年人将头发焗了颜色,时尚的白领将头发烫成了洋气的卷发,一本正经的公务员将头发吹了个动感的BOB,就连上了年纪的人也不再将头发染黑,而是焗成了酒红色或栗色。如今还能有多少人保持着乌黑的秀发,而没有焗过颜色呢?可能少而又少了吧!可是我,却铁定了心,任怎么也不准备将黑发交付灯光喧哗的美发店,那些时髦的韩式花苞、陶瓷烫、梨花头、公主卷也不是我风格,纵使被剔除时尚的队伍,都没有关系,我爱长发,深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