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起床已经临近中午了,我朋友电话过来说,有个反季销售的羽绒服挺好的,让我快点过去看看。我就洗把脸套上破牛仔裤(不知道外边该穿啥了,好几天没出门了)懒的找鞋,趿拉上凉拖儿就出去了。
嗨!有点眩晕哟,外边的天气好得不得了哎!用咱方大作家的话是:“好得要人命”。冷暖相宜自不用说了,用滥的词儿是阳光明媚、阳光灿烂、秋高气爽啥的,关键是空气中还蒙了那么点羞涩的、通透的白纱,美得更含蓄了。嗯,就这,我喜欢。
一时间,好像忘记了出来的目的了,只是这么走着,享受着眼下的惬意便是一切了。步行街上,人满为患,商家的促销热闹着节日的氛围,周边长木椅上闲散着游人片刻的歇息。这时候的商场,是最不爱进去的了,乱糟糟的,也是因为,已经很久没有令我怦然心动的购买欲望了。
正胡思乱想着,呀,从身后越位出的人流中,一条
美丽的长辫子惊诧了我的眼睛:黝黑黝黑的、摇曳着、直逼小腿,关键啊关键,直到发尾还跟发根一样粗黑,不像有的
长发,到了发尾已是稀稀拉拉溃不成军了。
我不禁上前抚摸那美丽的辫子,对不起,惊了人家我都忘记赞美一句了。只是匆匆问这辫子留了有多久,女孩说,十二年。在我算计着十二年的光阴与辫子长短的比率时,女孩已经没了踪影。嗨!如果我也有大连博客那样的摄影技术就好了,可以把彼时的美丽留住。
这美丽的长辫子,让我联想到过去称为小姐的大家闺秀。可是,当我们的国门开放,我们刚从革命的女同志改称为现代化的小姐不久,“小姐”已经成了性工作者的代言,而同志也有了他解。如果硬要表达对知书达理的淑女的尊敬,就不得不在小姐前加上个大字称“大小姐”,巴老说的好:“女人,离开含蓄,就不是女人。”
虽然长辫子只是一种形式,但它标志着端庄、自重、优雅、贤惠等等古典的美,至少在我心中,已经定格成了传说中的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