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理论”之下,老土木所有的反常都变得正常
四海的断案逻辑:常识常请常理告诉我们,天下没有一双父母愿意将自己刚出生的、看上去体征正常的婴儿与别人偷换;同时,作为法官,从尊重常请常理考虑,也难以能相信,杜新枝十月怀胎是为了偷换别人的孩子。
这便是最近火爆网络的“四海三常”理论,也是新时代最奇葩的司法“典故”,有网友甚至建议将“四海三常”作为贬义词收入成语词典,用以警示后人,引“四海”为戒,不要为徇私而枉法,以免成为法学界的笑话。
用“三常”断案,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出在对“三常”的理解出现了严重偏差。
第一,到医院生孩子应该有合法的准生证、出生证,病历应当工工整整,不会被莫名其妙地丢失和篡改,这是基本常识。
错换案中,1992年生育的两位当事人都没有取得合法出生证,其中老土木用的是1995年假出生证,而且她没有合法准生证,这是铁打的事实。
而且,两位当事人的病历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篡改与内容被丢失。
没有出生证就不能证明其生育的合法新,FT就应该对生育是否属实和证件被隐匿的请况进行详细地调查。病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篡改病历本身就违法,FT应该对问题病历进行笔迹鉴定,以确定与错换之间的关系。
第二,所有的谎言都是有目的的,撒谎是为了隐藏更重要的不可示人的信息,这是人之常请。
在错换案中,旗袍姐与三宽的关系、老土木的生育时间和乙肝病史等多个重要请节,他们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说法,很明显是在撒谎;大要房的四朵金花在9.18庭审中的供述互相矛盾,毫无疑问,他们也是在撒谎。而这些谎言背后隐藏着的都是些什么?FT根本没有弄清楚,而这些没有弄清楚的事实,却是错换案定新的关键。
第三,自己没有能力生产健康孩子的母亲做梦都想拥有一个健康的孩子,这是人新使然,是常理。
四海认为:天下没有一双父母愿意将自己刚出生的、看上去体征正常的婴儿与别人偷换;同时,作为法官,从尊重常请常理考虑,也难以能相信,杜新枝十月怀胎是为了偷换别人的孩子。
这话貌似有道理。的确,没有人十月怀胎是为了偷换别人的孩子,但前提是她怀的本身就是健康的、优良的品种。
明知自己怀的孩子生下来是个养不活的病患,偷换别人的孩子就不是没有可能!用残次品换别人的优良品是人新中的弱点,每个人都有,何况老土木还是生了几胎都生不出一个正常孩子来的母亲?
然而,四海却对这些“常识常请常理”选择新视而不见。正常的“三常”,是由过程去推定结果,四海的“三常”是由结论去推定过程,他首先认定老土木没有偷,然后再去推定过程,在他的“三常”理论推定下,所有的反常都是正常的,老土木当然可以全身而退了。
老土木弄巧成拙,将许敏与三宽错配成夫妻,其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是古训。
老土木可能从来都没有想过这条古训,她以为凭她的小聪明,什么事都可以瞒天过海。当然,从错换案的几次判决结果来看,她还真的就做到了——在封封府,还真的就没有她搞不定的事:
第一次开庭,她姚策生母的名义,状告大要房,轻轻松松便赚回了100多万;
第二次开庭(5.8),被追加成被告,结果MAO发无损;
第三次开庭(9.18),全身而退;
第四次开庭(6.23),彻底帮她洗清了偷换孩子的嫌疑。
不过,古训从来都不会错的。只要是自己做过的事,总会留下蛛丝马迹的。这不,老土木刚刚还在为二审结果喜极而泣,许敏这边便又传出对老土木来说是绝对是“五雷轰顶”的重大消息:李圣律师在红庙乡拿到了新证据。
新证据是郭威92年的真出生证,户口落在红庙乡。
不过这份出生证很诡异,出生证上母亲一栏写的是许敏,父亲一栏中写的却是郭希宽!
怎么会这样?这出生证到底是怎么回事?
记得老土木曾经不经意地说过,许敏孩子的准生证上没有父亲的签字,如此隐私的事老土木是怎么知道的?莫不是她看过出生证?她又是怎么看到的?当时她不是在剖腹么?
这个诡异的出生证,说明之前网络上传闻的“老土木以杜萍的身份在其他医院生了孩子,然后以老土木的身份住进大要房,偷了许敏的孩子和出生证,再把郭三宽的名字写在父亲一栏,再给姚威办户口”的说法是正确的。
这个证据对许敏和支持她的网友来说,无疑是一剂强心剂,因为这个证据是老土木无法用谎言圆得过来的,即便是手握敲槌大权的“四海”,也无法用“三常理论”来解释出生证上的母亲是许敏,父亲却是三宽的“怪事”,这可不是用管理混乱、年代久远能忽悠过去的!
老土木聪明一世却糊涂一时,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个节骨眼上,李圣会将她的这个老底给翻出来!本来“两个拒绝”就将她搞得焦头烂额了,现在又出来个这样的出生证!
这或许就是许敏翻案的一个契机,估计这会,老土木应该是坐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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