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尘4x/图)
一则新郎被朋友扒光衣服扔进鱼塘的视频,让闹婚再次引起舆论关注。各地多有闹婚的习俗,婚礼是喜庆的大事,热闹一些也是气氛需要,但是如果不加控制地大闹,甚至闹出事故,喜事就可能变坏事。
结婚是人生重要时刻,人们总是希望婚礼办得隆重、体面,留下最美好的回忆。亲朋好友聚在一起为新人祝贺,闹一闹,可以让气氛更热烈、更喜庆。但是闹也应有度,要体面、要确保安全。而很多闹婚,把新人搞得狼狈不堪,哪里还有体面可言?
闹得太过,甚至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喜事变悲剧。因为新人被闹得难以忍受而与闹婚者翻脸,婚礼气氛受影响,时有耳闻。更严重的也不是没有发生过:2013年,山西太原市一名新郎在婚礼上被多名好友击打(当地婚礼上“打新郎”的传统,认为打得越重,祝福就越多),受伤严重,送医抢救四十多天死亡,打人的4名伴郎都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2018年,贵州遵义一新郎为躲避闹婚,跑上高速公路,被车撞成重伤。如果说这些是意外,但有些闹婚行为,已经逾越了法律的底线。2013年,山东泰安一名16岁的女孩当伴娘,被十几名男子扒光衣服乱莫,最终多人被判猥亵罪。河南郑州、漯河等也有多起宾客在婚礼上猥亵甚至强间伴娘的案例。
闹婚的习俗由来已久,早在汉代就有了闹婚的记载,而闹婚的方式也多与男女之事有关。东汉班固在《汉书·地理志》中就写到:“嫁娶之夕,男女无别”。明代有人记录当时徽州府闹洞房,“娶新妇入门,众亲戚百般戏侮”。而因为闹婚闹出人命的,也不少。汉《风俗通》记载,当时汝南有一个叫杜士的人娶妻,朋友张妙闹洞房时将杜士捆住鞭打,结果杜士被打死了。清人俞蛟的《梦厂杂著》也记载了几件闹婚导致的悲剧,其中有一个姓金的新郎半夜被捆在屋后的竹林里,宾客则在屋里喝酒,结果新郎被老虎叼走了。据《清稗类钞》,在当时,江苏淮安和湖南衡州是两个闹婚的“重灾区”。
闹婚习俗虽然古已有之,但是也是自古就有人认为,闹得太过分是不对的,应该抵制。宋代程朱理学成为思想主流,上层社会就提倡符合儒家规范的婚姻礼制。俞蛟也认为这些荒诞、经常充满SE请意味的闹婚,很不合适,他写道,“凡遇闹房之友,当面斥其非”,要是这人不悔改,那就断交,“绝其往来,亦无不可”。
而到了今日,闹婚更应该有度。如果闹婚过了头变成婚闹,违背公序良俗,甚至违法犯罪,那就以法律介入来纠正。
近年来,各地政府纷纷提出婚俗改革,根除恶俗闹婚、倡导文明婚礼也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而公职人员应该带头遵守。
当然,政府的规制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婚礼的参与者要提高文明意识,文明参与婚礼,别主动实施任何过于低俗甚至危险的“节目”,遇见好事之人实施此类“节目”时应该劝说阻止、主动抵制,而不是在一旁拱火、看热闹不怕事儿大。毕竟,对新人真心的祝福,是让婚礼在喜庆、祥和的气氛中给新人、给所有人留下美好的回忆。
辛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