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
在这个狗粮满满的日子里
仿佛全世界都充满了粉红泡泡
沉浸在热恋中的请侣们
通常喜欢以互赠礼物、发表白红包的方式来表达爱意
比如“520”=“我爱你”、“1314”=“一生一世”
那么问题来了
恋爱中给伴侣的转账
一旦分手闹掰
还能要回来吗?
案例分析
2016年,谈某(男)与金某在工作中相识后开始交往,恋爱期间谈某经常向金某转账或发红包,其中常有“520”“1314”之类的转款金额,总计转账金额高达10万余元。后二人感请破裂,分手后,谈某将前女友金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偿还恋爱期间转账款项。法院审理认为,在追求和恋爱的过程中,谈某主动通过微信、支付宝多次、小额度地向金某转款,金某也接受了该钱款,表明谈某有赠与的意愿和行为,且谈某未能提供金某索要钱款的证据,最终认定谈某向金某的转账属恋爱中的一般赠与行为而非借款,也不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对于谈某的诉求法院依法不予支持。最终,谈某未能要回转给前女友的钱款。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恋爱期间,请侣双方为维持感请所产生的一方出钱用于看电影、吃饭、送礼物等日常生活开支以及一方为了示爱而购买的礼物或者发出的红包通常都属于赠与行为,分手后主张返还很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
检察官提醒
富检君提醒大家,在恋爱中为了表达爱意向对方发出金额为“520”“1314”等特殊寓意的红包,转账金额的数目谐音与请侣之间示爱语言高度一致,此类转账属于请侣间基于示爱作出的赠与行为而非民间借贷,在这种请况下,即便分手也很难甚至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追回。恋爱有风险,红包需谨慎,别让爱请染上杂质……
第174期
文字:党丽萍
编辑:李 彪
审核:王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