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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请感调解的主题是被拆迁的房子
老父亲去世的早,三个女儿,是母亲一手拉扯长大的,大女儿年纪最大,下面两个女儿是双胞胎,比姐姐小十几岁,母亲又只是个农民,所以大女儿当家当得也早,早些年造房子的时候,土地证是用大女儿的名字批下来的。
如今房子拆迁,520万的拆迁款都被大女儿拿了去,大女儿表示愿意给母亲51万养老钱,让母亲去跟她一起住,但母亲却拒绝了,母亲的想法是让大女儿再给自己三十万,自己去买套单房公寓养老。
母亲:“
女儿,
520万的拆迁款,给我三十万买套房养老”,女儿却说:“
你已经起诉了
”,究竟是怎样的矛盾,让一个母亲把女儿告了呢?
请感调解
母亲说:“造房的时候,我借钱给了女儿三十万,直到前不久,我才把借的钱还清,我就是希望我女儿把三十万还给我,我拿去买套房养老”。
我女儿让我去跟她住,我是吃不消的,她的脾气实在太差,动不动就要我搬走,我现在住在小女儿这里,同样是我的女儿,大女儿的脾气太暴躁了,双胞胎女儿我说什么就是什么。
我大女儿主要就是恨我没让她读大学,双胞胎女儿读了大学,她就这点恨我,但我也不容易啊,我一个女人拉扯她们三个女儿,我吃了多少苦?怎么就养出大女儿这样的女儿呢?
调解员联系了大女儿,提到这三十万的造房款,大女儿的新子就急了起来:“我妈说她给了我三十万,证据呢?我结婚也是我妈利用我,就是为了这套房子”
我把房子造好后,给我妈住了这么多年,房租费都是我妈收的,没给我我一分钱,就算有这三十万造房款,我妈收了这么多年的房租,住着我的房子,也该两清了吧?何况我妈没给过我这三十万!
女儿:“我这么跟你们说吧,我是跟着我爹姓的,我两个妹妹是跟着我妈姓的,这么说你明白了吧?房子是我造的,现在让我给那么多拆迁款给她,不可能的,51万我会给,但是再找我要三十万,我不会给的”。
我妈五十多岁就开始找我养老了,这么多年都是我养我妈,既然她看重我两个妹妹,我两个妹妹又跟着她姓,那就让我两个妹妹养她好了。
不用说那么多了,我妈已经起诉我了,起诉就起诉吧。
请感点评:
不管在哪个地方,大点的孩子,都是稍微吃亏点的,一般父母都会偏爱小的,有句话父母常挂在嘴边:“你是姐姐,要让着点弟弟妹妹”,父母都觉得大点的孩子懂事点,却忘了大点的孩子,终究也只是个孩子,也需要父母偶尔的偏爱。
为什么大女儿会着重提到自己跟着爸爸姓,两个妹妹跟着母亲姓呢?这就是大女儿最在乎的东西,很多人会说姓氏就是个代号而已,但是真正的家庭中,不同的姓氏,父母给的待遇真的不同。
我们相信大女儿受过委屈,也为这个家辛苦了很多,但是房子拆迁后,母亲没地方住,这是不争的事实,毕竟是亲生母女,闹上法庭这亲请可就断了,我觉得有一个方法可以中和下母女之间的意见。
大女儿不愿意再给母亲三十万,无非是怕母亲买了房后,房子归了两个妹妹,又觉得母亲有51万养老钱,已经足够了,但母亲的要求是不愿意跟大女儿住,怕产生矛盾,自己住着不舒服,一定要买套房。
那么大女儿是不是可以花个几十万以自己的名义买套单身公寓,给母亲住呢?这样母亲有地方住了,房子写着大女儿的名字,而且母亲还有51万的养老钱,当然,具体的还要看看大女儿的经济能力,希望我的建议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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