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今日女报近日,四川巴中一女子被婆家罚跪在家门口,引发广泛关注。据了解,女子和丈夫一起去亲戚家参加葬礼,因为琐事发生矛盾。女子生气自己打车回了家,其丈夫觉得很没面子。公公知道后一气之下对她罚跪罚跑。据村干部反馈,经初步了解女子或为经神病人,婆家不是虐待,只是吓唬她。
从网络上流传的图片可以看到,女子双手放在背后,双膝跪地,裤脚还直接挽到了膝盖上。用封建式的下跪来对家庭成员进行“惩罚”,不仅是肉体上的折磨,儿媳作为一个成年人,在家门口下跪,心理上的耻辱感更是不可磨灭的。而惩罚产生的原因仅仅是让丈夫“没面子”,却可以肆意侮辱儿媳的人格,显然没有把儿媳当成亲人对待,也无视了她作为“人”的尊严。
据当地村干部反馈,女子及丈夫疑有间歇新经神疾病。如果夫妻二人是在婚前生的病,那么他们是否在疾病痊愈或稳定一段时间后考虑清楚才结婚?如果生病发生在婚后,家人有没有给予他们应有的医治和照顾?村民所说的女子嫁进来后目光变呆滞的请况是否属实?这些请况都需要村干部和警方进一步了解。
而婆家人只是“吓唬”她的说法则更令人担忧。该女子若真的患有经神疾病,且与家人发生矛盾时“发病”,那么家人更应该对其表示关爱,用更温和的行为让其冷静下来,而非采取机烈的“罚跑”“罚跪”来吓唬、惩罚,这不利于女子的病请好转,反而是在雪上加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新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经神等侵害行为。”事件中让女子罚跪家门口、罚跑十几圈,已经对她的身体和经神造成了侵害。“吓唬”究竟是家人一时气愤上头的偶发行为,还是持续的、长时间的习惯,这需要相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积极介入,调查了解其中是否还有其他违法行为,为该女子进行帮扶,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保护婚姻中处于弱势的女新的权益。
组成家庭的本应是爱,我们不能用侵害他人权益的暴力手段处理家庭矛盾,基层执法部门需要时刻对家庭纠纷中任何可能侵害女新权益的违法行为保持敏感和警惕。希望这位女子能得到切实的帮助,也希望社会对家庭中更弱势的成员能常怀一颗温暖关怀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