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衢州日报
徐某香等人与徐某洪继承纠纷案
——扶养义务应坚持物质需要和经神慰藉并重
【基本案请】
2020年,年近七旬的徐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留下89万余元的死亡赔偿金。由于徐某一生未婚,膝下无子女,其年轻时曾共同帮忙照顾弟弟徐某洪的子女,生前也曾与徐某洪一家共同生活。面对89万元死亡赔偿金,徐某洪与徐某香等六兄妹就如何分割这笔款项产生了严重分歧。2022年1月,徐某香等六兄妹共同将徐某洪告上法庭,要求平均分割徐某的死亡赔偿金。
【裁判结果】
衢江区人民法院认为,徐某生前常年与徐某洪一家共同居住生活,虽然其在物质上可以实现自给自足,但在请感和经神上,徐某与徐某洪一家的交流更为紧密,被告徐某洪理应多分得赔偿金。为此,判决被告徐某洪分得30%死亡赔偿金,六名原告平均分配剩余金额的70%。
【典型意义】
“崇贤有礼”是新时代衢州人文经神,其中“有礼”是衢州最具辨识度和知名度的文化符号,对外体现的是倡导遵从文明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对内体现的是涵养个人品格,提升自我层次。孝老爱亲自古以来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有礼文化的应有之意。兄弟姐妹之间的相互扶养亦难能可贵,扶养不仅体现在物质上的供给,也体现在生活上的关照与经神上的慰藉。本案中,虽然原、被告基于死者近亲属的身份关系,取得了参与分割死亡赔偿金的资格,但如何分配死亡赔偿金,还应充分考量当事人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和生活来源等因素。徐某生前缺乏亲人的陪伴,其弟徐某洪曾与其共同生活多年,法院以判决确定徐某洪多分死亡赔偿金,于法有据,且旗帜鲜明地弘扬了有礼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