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原主审法官 方金刚
方金刚,男,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长、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三级高级法官。2017年10月17日下午,方金刚在合议案件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51岁。2018年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是方金刚作为一位纯粹、忠诚的司法人的梦想,为了回应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待和要求,他在庭领导的支持下,积极进行改革创新,在四巡力推“当庭宣判”。在广泛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他执笔起草完成《第四巡回法庭当庭宣判规则》,并积极践行这个规则,2017年3月,带头敲响了当庭宣判第一槌。
在工作上,同事们为方金刚起了个外号叫“二真法官”。方金刚新格率真,不虚不假,说话从不拐弯抹角。每当有改革文件、调研报告进行讨论,他提的意见往往直指要害、不留请面,有时甚至让人感觉“下不来台”。在从事涉外判例翻译时,哪怕是一个标点符号的疑或,他都要查阅资料、反复推敲,直到满意为止。审查案件看到原审判决有差错、有瑕疵的地方,他时常会拍案而起:“怎么能这样呢?这不行,一定要纠正。”
“人生辉煌在四巡!”方金刚曾经这样表达对四巡工作的热爱。虽然在四巡只有短短10个月,他积极参加主审法官会议,办公桌上也总是摆满案件卷宗,突发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时,他已经连续合议了10个案子。“我们要替老百姓说话!”这是方金刚留给世间的最后一句话……他把所有的灿烂和热请都给了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他把忠诚融入了对初心的坚守、对法治的追求,将生命化成了法治天空上的绚烂SE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