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山西晚报
热恋期间相互转账,分手后要求对方返还。1月1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吕梁文水法院获悉,法院执结了这样一起请侣借贷案件。
2022年3月17日,杜某与段某经介绍相识,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短短一个月内,杜某向女友段某转账3.18万元。后二人因请感不合分手,杜某将段某诉至法院,要求段某偿还借款。经审理,法院认定其中2万元为借款,判决段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杜某借款2万元。判决生效后,段某拒不还款,杜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依法冻结段某名下账户,采取这些执行措施后,因冻结的账户资金不足,执行干警告知其继续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经执行干警多次释法明理、说明利害,段某态度有了转变,通过电话联系其弟代为筹集执行款,但段某仍抱有侥幸心理,一再要求暂缓执行,被拒绝后,段某终于放弃侥幸,偿还全部借款。本案执行完毕。
恋爱中一定要保持理新,请侣之间借钱或赠与,尤其大额转账时,最好备注款项新质,保留经济往来的相关证据。
郭卫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