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济南时报
□罗志华
日前,广西南宁一位陈姓女士反映,她87岁的大伯母尹婆婆于2022年12月27日送入南宁市北际医院治疗,后被院方告知因抢救无效去世,家属遂将一具遗体接回并办了葬礼。谁料三天后,办理完老人丧事的家属又接到院方通知:弄错了死亡对象,老人还活着,死亡的是另外一位73岁老人。这不是《故事会》里的故事,而是刚刚发生的一件真事。(1月4日《华商报》)
这起荒唐至极的事请曝光后,舆论把矛头一度对准了尹婆婆的子女,不仅涉事医院的院办主任质疑,“两者相差14岁,那么多家属怎么都没认出来呢?我觉得不可思议。”不少网民也指责尹婆婆的子女不孝、马虎,没有尽到做子女的责任。尹婆婆的子女也为之感到深深地自责,表示全家因此丢尽了脸。
尹婆婆的子女确实存在疏忽以至于酿成“乌龙”,但这并不构成为医院开TUO的理由。两者一码归一码,不能混淆。涉事医院不仅要看到家属的马虎“不可思议”,更要看到,医院的相关行为更加“不可思议”。要知道,就连护士发要也要做到“三查七对”,一名逝者的身份确定,怎么会出现如此谬误?从确定患者死亡,到住院费用结算,再到开具死亡证明、与家属和殡葬人员交接,在这一系列的过程当中,医务人员居然一直没有发现问题,都在张冠李戴,这也是这起事件离奇之处。
更要看到,搞错患者的身份,绝非仅仅体现在死者的身份认定上,在尹婆婆和死者生前的治疗当中,很可能也完全搞错了两者。有家属反映,“入院的时候,医院应该核对老人的身份证,确认姓名、年龄等信息,当时医院就登记错了……”若果真如此,就意味着尹婆婆和死者生前从入院当天起,医院就认错了人,当然也做错了检查、下错了诊断、用错了要。
也就是说,对于另一位老人的死,以及对于尹婆婆可能存在的身体伤害,医院不能置若罔闻。对于过去的诊疗细节,理应严格倒查,如此才能厘清责任,并给予与过错相对等的处罚与索赔。
据媒体报道,尹婆婆此前住在养老院,2022年12月27日下午,尹婆婆因身体不适,经由养老院直接送往定点医院治疗,此前有什么病也都是在同一家医院处理。在养老和医疗两类机构之间转运老人,信息的核查、对接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医院在这方面的过错,也给“养老院+定点医院”的医养结合模式蒙上了一层音影。
因此,严查此事,尤其是将此前针对这两位老人的诊疗细节都一一复盘、核查清楚,不仅是出于还两位老人和家属以公道的需要,而且也是维护医疗养老这两项基本涉老服务声誉、缓解人们养老焦虑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