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陕西某男子的家暴事件,微博登上了好几个热搜,从事件本身出发,再到关于反对家暴的法规和措施等等,家暴两个字,再次以这样的方式走进大众的视野。
而我从一些网友的评论中,发现不少的人在面对家暴的时候,秉持着如此类似的想法: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任何一个人在婚前是坏的,后来变成这个样子,肯定不是一个人的错,而是两个人都有责任。
要么是:不知前因后果,不予评论,这个老公为什么下这么重的手,是不是她做了对不起老公的事?
甚至是这样:这个男人打人有错,难道女人就一点错都没有吗?老人站在旁边都不帮,肯定有原因。
……
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
首先,有一个无法更改的事实是,不管两个人在婚姻里有什么矛盾或者不和,用暴力来解决问题,肯定都是不对的行为,有网友说得没错,家暴的本质是故意伤害,所以一定要严惩不贷,不能姑息。
再者,那些试图分析家暴原因的人,说白了就是已经在潜意识里存在着“只要原因合理,就可以家暴”的歪曲心理,只是自己还没有察觉到而已。
事实上,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是可以家暴对方的理由。
其次,我想重点说接下来的一个现象,就是一些人在不断强调的,所谓的一个巴掌拍不响的言论。我想说,这样想的人,真的是低估了人新的恶,也把事请的好坏,建立在一个绝对对立的两边,以为所有结果的产生,都一定是某种现象造成的,并且试图把一切合理化。
一个巴掌还真就拍得响。
根据我在生活中看到的一些现象来说,不少有着家暴倾向的男人,他们家暴妻子的原因其实可以是很小的一件事,甚至可以说不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