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果《巴黎圣母院》:“狂妄会使人倒霉,因为狂妄后面往往紧跟着毁灭和羞辱。”
有一种做人准则,叫作“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中的善恶,除了指常规意义上的善与恶之外,还包括思想上的正与邪。
狂妄就是一种“恶”。年轻的时候,适当的年少轻狂或许不是坏事。除此之外的狂妄,从来都不是好事。
或许你的狂妄可以暂时让你的生活顺遂,但从长远来看,不会有好处。毕竟,一个人的狂妄都有对象,你对别人狂妄,就会被别人记恨。之后,不管别人直接报复你,还是任由你狂妄,都是对你的惩罚,你难逃自己种下的噩运。
尤其是那种“坏人变老了”之类的狂妄,更是会遭报应。你以为“倚老卖老”的狂妄可以让你逃TUO惩罚,但别人不会惯着你。比如有些婆婆用狂妄的态度对待善良的儿媳,肯定不会有好结果。
下面这位读者对她婆婆的吐槽,讲的就是这方面的问题,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东林老师,您好:
我那个袒护儿子犯错的婆婆,自认为可以养儿防老,结果落得个老无所依的下场,真是老天有眼,恶有恶报。
是非不分的人,难逃报应,这种规律不分长幼尊卑,谁践踏这个规则,谁就会受惩罚。
当初我前夫背叛我的时候,我多么希望我的婆婆能够帮我一把啊!只可惜,她非但不帮我,不安慰我,不在乎我的感受,还盲目护犊子,倒打一耙把我贬得一文不值:“因为你不是贤妻良母,所以我儿子才会背叛,这也就是说,我儿子爱别人没有错。如果你是贤妻良母,我儿子那么懂事的人,不可能去爱别人。”
在本该得到善意的地方,我却得到了伤害与打击,我心里能好受吗?我卑微地向她求助尚且得不到帮助,更不要说强行要求她帮助我了,她这种无知且狂妄的人,根本不可能帮我。
唯一的希望破灭了,我也就顾不得许多了。既然她不仁,就别怪我不义,我告诉她:“你早晚会遭报应,走着瞧吧!现在你盲目袒护的儿子,以后一定会成为你的噩梦!”
疯狗往往不愿意人们叫她疯狗,听不得别人说她乱咬人会付出代价,谁要是这样说她,她就会露出獠牙,让别人见识一下疯狗的厉害。
我婆婆就是这样,她听了我的话,气坏了,扯着嗓子大喊大叫,恨不得让整栋楼的人都听见,然后也不管什么背叛不背叛了,要求她儿子必须跟我离婚。
我一个人虽然斗不过他们娘俩,但我并没有输。或者说,根据一段婚姻成败定输赢,还为时尚早。
我没有跟他们争抢什么,目的就是让他们认为我认输了,我认怂了,我认错了,让他们自认为自己没有错,如此就可以纵容他们一错再错,直到报应来到。
背叛妻子的男人,能是什么好人?袒护儿子背叛的婆婆,能是什么好人?这两种人勾搭在一起,不可能发酵出好东西。两个魔鬼在一起,订立的是邪恶的契约,任何一方都有可能突然翻脸不认人。
我那个巨婴一般的前夫,被婆婆当成乖宝宝,事事都顺着他。却不知,巨婴和小孩子不是同一个物种,小孩子再怎么叛逆,也难逃父母的掌心,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但巨婴则不然,一旦父母不顺他们的意,他们就会翻脸不认人。
我前夫翻脸不认人了,我婆婆幻想中的依靠就轰然倒塌了。这种结局跟我对她的诅咒无关,只跟她自己是非不分、一错再错有关。如果她善待我,我或许可以维持他们母子间的平衡。她非要赶走我这个和平使者,那就只能自食其果了。
东林夕亭请感建议:
虽然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自由的个体,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为所衣为,因为我们都是集体中的一员。
人一直都活在集体中,一段关系,一个家庭,一个小区,一个社区,一个城市……全都是集体,谁也跳不出集体的范围。既然如此,就必须守规矩,有些事可以做,有些事一定不能做。
不同的集体之间存在交集,不是说你只需要遵守大集体的规矩就好,小集体的规矩同样要遵守。
具体一点来说,做人只是遵纪守法还不够,你如何对待邻里关系,如何对待家人,同样有很多规矩需要遵守。
以那个女人的婚姻为例,她的前夫和婆婆很明显在家庭这个小集体中不守规矩。她前夫不该背叛她,她婆婆不该盲目护犊子,更不该亲手毁了她的婚姻。这种违背集体规则的行为,是不会做人的表现。从她婆婆的这种表现,不难推断出她跟其他人相处时同样是非不分,这就会在不同的集体中形成一个恶行的口碑,就算她没有在儿子那里受挫,也早晚会陷入一种被孤立的、无依无靠的状态中。
一个人蠢不蠢,既可以看过程,也可以看结果。做人的过程中做了很多蠢事,就不会有好结果;反过来讲,没有好结果,也往往是做了蠢事受到了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