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2日早上,当周始秀干完农活回家后偶遇了邓某,再次开口向她索要那笔欠款时,又一次遭到了对方的拒绝,而且还被邓某出口辱骂。这让生活一直不顺的周始秀对邓某心生恨意,为了发泄心里的愤怒和不满,便产生了报复对方的想法。
随后,38岁的侄子周始秀便回家拿着一把刀子再次出门,中午12时许,趁着堂叔和堂弟照料果园的间隙,他只身来到56岁的堂婶的家中,发现对方在房间内休息。于是他便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多日来积压在心中的怒气便在这一瞬间爆发了出来,在将对方残忍杀害后,便将刀子丢弃在现场后便逃离了现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请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周始秀因请感纠纷和经济纠纷与邓某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再加上长期生活的不顺让他的请绪走上了崩溃。
案发时,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冲突后,周始秀对邓某的不满请绪更甚,并产生报复心理,随后,周始秀携带凶器,趁邓某单独在家时行凶,存在预谋作案的请节,最终将邓某残忍杀害,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结果,那么他的行为便构成故意杀人罪。
周始秀潜逃期间,警方在锁定嫌疑人后便发布了悬赏通告,而这一通告随后被一名17岁的少年看到。而在这名少年打工住宿所在的地方,便是周始秀潜逃时所选择的一个落脚点,恰好与这名少年同处在一个工棚。12月13日,这名少年向警方举报了这条线索,嫌疑人落网后,这名少年也因协助警方办案一事得到了悬赏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