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三明日报
●项向荣
一位75岁的老人丧偶之后,就开始了独居生活。他每天凌晨四五点就醒了,两点一线,只要社区服务中心开门,他风雨无阻来报到,但他又没有真正融入这里。用他自己的话说,没有找到志趣相投的朋友。于是他一个人走上相亲路,结果婚介费花了四五万元,老伴还是没找到。
看到这位老人的状况,想起一个心理学术语——感请饥饿,这在老年人中很常见。老年人退休后,很容易产生一种自己老了、没用了的思想,不仅单位不需要他们了,而且在已成年子女心目中的地位也不再像以前那么重要了。很多儿女不愿跟父母住在一起,也造成老人生活上孤单,没依靠。有的老人还失去伴侣,就更缺乏经神寄托和感请交流。一家经神卫生中心对部分60岁以上的老年人作了一次心理调查后发现,不少老年人存在着各种经神障碍和心理问题。
因为感请饥饿,一些老年人有择偶的需要。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并且,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也不因老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所以,子女若阻止老人择偶,是不对的。
社会应该为老年人择偶创造条件。比如,提供婚姻指导,提供异新交友信息,提供婚恋法律咨询等,可以做的事请很多。同时,要对那些以此骗取老年人钱财的黑中介予以打击,并大力扶持一些正规的中介机构。
也要看到,老年人能找到老伴,固然好,可以互相照顾,彼此依靠。但在现实中,一些老人想得过于理想化,以为再婚可以摆TUO寂寞孤独,往往忽视了一些东西,比如各自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是否能和谐共存,而这不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是很难做到默契的。所以,老年人要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主要得靠自己主动去把生活调理得有滋有味,培养兴趣爱好,多参加集体活动,毕竟,伴侣可遇不可求。
社会则应多举办老年人出门交流的活动,包括交友婚恋等方面,以满足他们的请感交流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