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彼此重视对方,把对方视作今生挚爱,想着给对方幸福,为对方着想,会为对方变得更好,常主动为对方分忧,两个人能在日常生活中形影相依,荣辱与共,其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易经·比卦》六三:比之匪人。
“匪”这里同“非”。字面意思是亲近比合的人,是不该这样对待的人。也就是“爱”上了不该“爱”的人。
六三为音爻居阳位,为不当位。六三与上六无应,是故说“比之非人”。
《易经》中是以邻为“比”。六三则与六二不一样了,他无法与九五相应,因为有六四阻隔,又无法与上六相应,因为同新相斥,而他面前的是一个坎卦,坎卦为险为盗匪,所以六三有“比之匪人”的说法。
象辞意思是,找错了亲比的对象,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其结果便可想而知了:不亦伤乎!不也令人伤叹嘛!再解:这一爻还有另一种讲解,就是讲不仅仅是要靠近与自己同方向的人,它更是在讲要有博大的胸怀,现在不在同一方向的,可能以后也会有机会再合作。扩大亲比范围,扩大亲比疆域。
遇见值得爱的人,好好去珍惜,善待对方,其结局往往会很圆满,其人生往往会过得很幸福。
然而,若是遇见了不值得爱不该爱的人,在这个时候,勉强凑在一起,其结局又是如何呢?这要视具体请况而定的。如对方已经有了家室,即便对方是优秀人士,值得爱,然而,却不该爱,勉强和对方在一起,扮演不光彩的角SE,做出一些不合乎道义的事请,结果也常是很难熬;抑或,对方品行存在瑕疵,不值得爱,即便对他有感觉,也应该早点放下,以免泥足深陷。爱上不该爱的人,难逃这3种结局,别不了解。
1、被“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