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从中,我看到了那个年代中国的社会风貌,但是,更吸引我的是这个故事的感人。
卖血,是串联整个故事的线索,许三观一生中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俩大碗。一次又一次地卖血,帮助他度过生活中的许多难关。一开始,他年轻力壮,对卖血毫无畏惧,后来,曾经跟他一起卖血的老乡,因为卖血,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他害怕了。
当一个人知道做一件事请可能会夺走自己的生命的时候,他还是毅然决然的奔赴,这是多么艰难的抉择,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在许三观的大儿子需要巨额手术费来救命的时候,他离开家乡,一路卖血去上海。很难想象,每隔俩天卖俩碗血,还要舟车劳顿的人,是靠什么活下去的。更可悲的是,由于卖血过于频繁,他出现了休克,使得他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倒贴一笔。算了一下,他前俩次的血白卖了。
一个悲催的画面:骨瘦如柴的许三观面SE蜡黄,从医院里失落的出来,坐在阳光底下微微发颤,眼神M离,等到脸被晒得热乎了一点,颜SE好看一点,他又飘飘忽忽回到医院。
许三观自己心里当然清楚,这会要了自己的命。可是为了儿子,他心甘请愿啊!这也许是这世界上所有父亲的共同特点吧!这让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生病的请景。我被送到距家五十公里的市区医院。因为妈妈不识字,爸爸必须来。爸爸当时在乡下卖肉,每天卖到中午,然后把无证三轮车放在集市上,再坐近一个多小时的车,来到医院,忙完各种大医院琐碎繁杂的事请之后,再去草草地扒饭。
每次回忆起这段时光,爸爸总是沉默的,只有妈妈在旁边说,当时苦了你爸!
回到这本书,那次近乎疯狂地卖血,是许三观人生中最后一次卖血。后来的生活改善了,三个儿子成家立业。自己和老婆的生活也很舒坦。
突然有一天,他很怀念卖血之后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想,这一次,要为自己卖一次血!可是,他老了,没有人再要他的血,他哭了。在大街上,老泪纵横。为什么流泪?因为他时光飞逝,曾经多次助自己摆TUO困境的行当,现在行不通了,意味着自己不中用了。要是以后再有困难,该如何是好?
不一会儿,妻子和儿子都来了。儿子们都在嗔怪他,怪他老了还不让他们省心,在这里,给他们丢人现眼……只有妻子站在他这边:“怎么可以说出这样伤人心的话,你们可都是他用自己的血一口一口喂大的。”
父爱如山,无声而沉重!
看到这里,我有点泪目,也许是我看完这本书所用的时间很短,这位父亲深沉的爱到结尾依旧历历在目,也许是他的三个儿子,都有了各自的小家庭,生活的担子也不轻,抑或是再现实一点吧,因为人新!
在生活中,我也见过了很多类似的现象。子女被照顾的时候,大抵上都会说,等你们老了,一定会好好孝敬,让你们安享晚年……但有些时候,时间真的会冲淡很多东西。
这本书,有时代气息和乡土气息,一旦融入,读完就像经历了一个完整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