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国家电影局于官网发布《国家电影局等印发的通知》,指出要坚持突出主业,准确把握影视基地的产业定位,以服务影视创作生产为核心,打造影视经品力作,合理控制影视基地配套产业规模,防止变形走样,严防借影视基地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
《意见》第九条指出,要严控房地产开发。严控影视基地建设和管理运营主体在基地周边捆绑开发建设住宅、办公楼等房地产项目,不得通过调整规划为影视基地项目配套房地产开发用地。对拟新增立项的影视基地项目要严格把关,防范“假影视基地真地产”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