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肖像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侵权靳东肖像公司被冻结80万
靳东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靳东与广东天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悟空智能科技(东莞)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布。被告悟空科技在其销售的“51喝水”品牌直饮水机产品实物上及宣传图册中大量使用了含有原告肖像、姓名的图片,并附有“巨星靳东”的广告语及靳东签名,同时,还在其官方认证的微信公众号“51喝水直饮水服务平台”中发布多篇含原告肖像、姓名的产品实物图的微信文章进行广告宣传,涉嫌以虚假代言的方式侵犯原告的肖像权、姓名权。法院认为二被告构成侵权,赔偿原告靳东经济损失80万元、维权成本5000元;此前,靳东已于21年11月成功申请查封、冻结了悟空智能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名下价值80.5万元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