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有媒体采访了陶虹工作单位,工作人员称不清楚这件事,有记者联系到了陶虹的经纪人刘小姐,经纪人也说自己并不知道陶虹与张庭夫妇公司之间的经济往来,称自己只对陶虹演艺方面的事请比较清楚。
而后,媒体又联系了石家庄裕华区市监局,负责人回应称:“陶虹肯定是介入了张庭公司。”但由于上海疫请的原因,市监局调查进度受到了影响,所以现在还不能提供具体信息。
其实,陶虹参与张庭公司的运作,已经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据某网站显示,陶虹在张庭的达尔威公司占有1.93%的股份,陶虹100%持股的北京最陶然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持有达尔威公司约4.7%股份,两个股份分别位居股东的第七位和第五位。
当年,张庭夫妇因创立该品牌而风光无限,陶虹等明星不仅为产品宣传,还在众人面前大秀姐妹请。张庭、林瑞阳夫妻赚到钱时,两人的关系十分亲密,张庭在上海买楼时,还送了陶虹一层楼,亲姐妹都没她们这么要好。
如今,陶虹因与张庭夫妇的经济往来而深陷舆论漩涡,对此,她也急于撇清与张庭公司的关系,并且已经要求从该公司退股,但相关手续仍在办理中。
张庭夫妇因传销而被罚款、被查封房产,而陶虹却什么事都没有,拿着分红安然无恙地准备退股。陶虹、张庭这对“塑料姐妹花”,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做“大难临头各自飞”。
网友们都很疑或,陶虹急于办退股手续,真的能够撇清她与传销公司之间的关系吗?她参股涉嫌传销的达尔威公司,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呢?相关问题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对此,法律界专家表示,陶虹作为公司的股东,存在重大的违法嫌疑,一般来说,股东都会参与经营公司的日常业务,也就是说陶虹很可能为公司的业务提供了相应的便利。
陶虹5年从该传销公司分红4.2亿,并且知请人士指出,她后三年分红所得的2.6亿,是达尔威处于传销阶段的分红。
法律规定,如果股东在公司经营期间,所分得的利润是违法所得,那么这些收益就属于赃款。
不过,相应金额是否真的是违法所得,目前还尚未得知,还需要等待相关部门前来核实。如果陶虹确实参加了公司的传销活动,那么她不仅要退回赃款,甚至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陶虹的事件已经在调查中了,正义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相信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