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们这样做的目的都是为了包装自己,吸引更多的人加入。“TST就是把原来权健们在线下的模式搬到了线上而已。”“李旭反传销诈骗团队”负责人李旭告诉市界。
事实上,早在这次被举报前,TST就被多次怀疑涉嫌传销,却都予以否认。“TST庭秘密”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庭秘密是B2B2C模式”。
具体来说就是,公司一方面是直接把产品卖给消费者,另一方面则是通过代理商来销售,并强调“代理的所有收益都是以产品销售获得,所有模式均不存在拉人头获取收益,更没有涉嫌传销”。
官方平台上,TST把自己定义为微商。一定程度上,微商和传销模式,似乎很容易被混淆一谈。
李旭认为传销主要有三方面的特征:一是,“入门费”,即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或者以购买产品的形式交钱加入;二是“拉人头”,形成明显的上下线关系;三是“团队计酬”,即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形式通过拉人头的数量或业绩给予一定的奖励。
“如果没有多层次的机励机制,就没人去玩这个东西了,说白了都是想赚钱。”李旭补充道。在他看来,TST的经营模式几乎和传销的特征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