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看似只是男娶女嫁,却并不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既已成婚,两方家庭成员势必要居住在一处。可两边家庭背景不同,生长环境各异,骤然一同生活,矛盾必然发生,而其中又以婆媳矛盾最为机烈,如陆小曼与婆婆的关系就势同水火。
早在陆小曼和徐志摩还未成婚,徐志摩的母亲还不是陆小曼婆婆的时候,徐母钱慕英便对陆小曼无甚好感。毕竟,此时的陆小曼还是他人的妻子,而徐志摩是一个第三者。二人的关系闹得沸沸扬扬,使两家人颜面尽丧。陆小曼提出离婚后,陆家更是将她变相软禁,禁止她与徐志摩相见,徐志摩也被送出国外。
但在家人的阻挠下,徐志摩和陆小曼还是破除万难,结为了夫妇,但婚前的一件事也预示了陆小曼未来在徐家的尴尬地位。
1926年,已经顺利离婚的陆小曼和徐志摩迫不及待举行婚礼,徐志摩向父母提出与陆小曼结婚的打算。徐家父母并未反对,但自觉有愧于徐志摩的前妻张幼仪,提出必须张幼仪同意,他们才能完婚。为此,张幼仪专门回国,听到张幼仪亲口应允,徐父徐申如这才同意。
仅这一举动便可看出,徐志摩的父母心中还是偏向张幼仪。但徐家也委实没有亏待陆小曼,斥巨资为夫妇二人修建豪宅,方方面面都准备妥当。到此为止,婆媳关系还算平和。可共同生活得久了,婆婆钱慕英便对新儿媳颇有微词。
一切皆源自于两代人的观念差异和生活习惯的不同。陆小曼婚前是上海名媛,受过良好教育,更因外语流利,曾在外交部人质,个新奔放大胆。婚后她也十分热衷在公婆面前让徐志摩给她倒茶,抱她上楼,以示二人恩爱。可在保守的婆婆看来,这无疑是伤风败俗的,而且她也接受不了儿子“伺候”儿媳这种事。
在一起生活了数月后,忍无可忍的徐申如夫妇以时局不好的借口出走,不是在别的地方落脚,偏偏是张幼仪那里。因对现儿媳不满而出走去找前儿媳,二老这一举动给了陆小曼一个大大的难堪。徐申如夫妇的出走除了经神上的挫败,也使徐志摩夫妇遭受了资金上的困顿。徐志摩和陆小曼都爱好享受,今朝有酒今朝醉,是以存款不多,日常生活开支均由徐申如夫妇支持。
这一出走,经济的拮据和经神上的耻辱感使陆小曼大发雷霆。而徐志摩仿佛失了智一般,不思及如何缓和婆媳关系,解决矛盾。反而那整个事件中最无辜者——张幼仪开刀,并给她写了一封信,极力谴责。
此事之后,徐申如夫妇便在张幼仪家住下。陆小曼只当没有这两位公婆,节日也不曾问候,在钱慕英病重之际,她也未在床前伺候,错失了大好的“婆媳和解机会”。1931年,钱慕英病死,陆小曼着丧服为婆婆奔丧,但即便生死两隔,矛盾仍在。徐申如派人拦住了陆小曼,禁止她,明确表示陆小曼不配进灵堂。徐志摩听闻此消息,与父亲对峙,父子因而反目,好好的家庭沦落至此。
婆媳关系虽名为如此,但不仅仅只是婆媳之间的事,其中更有一个隐形的丈夫。如果徐志摩能够一肩担起为人子和为人夫的责任,悉心调解,徐家的婆媳关系何至于恶化至此。
参考文献:
《陆小曼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