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剪刀,左冲右突,上下翻飞。
与此同时,缕缕青丝,在镜前纷纷落下。
“落发”,但可不是“为僧”或是“为尼”。虽然这个词很容易让人联想起遁入空门,但就目前来说,我的思想还没到看破红尘的地步。
最直接的证明就是:出家人似乎不应再关注于外形美丑这类俗事;而左手握着剪刀、右手抓着头发的我正在考虑的,则恰恰是该怎么把自己的头发剪成个至少让自己还看得过去的形状这种足以说明我“尘缘未了”的事。
这次修剪的首要目标是,为自己剪出道刘海来。
崇文门麻辣诱惑洗手间里的那几面圆镜分明是放大镜——甚至是照妖镜,将“植被”甚为稀疏的上额放大数倍后展示给我看,让我颇受了一回刺激。
于是,培平建议我用剪成刘海的法子养养前面的头发,因为像我这样平时常把头发扎起来,受拉力最大的定然是那里的头皮,“水土流失”也就不足为奇了。
她还把自己发型的前半部分拢到前面给我演示,并说理发师告诉她,刘海是不必刻意分缝的,全梳到前面一剪,头发自然会为自己分出左右来。
近日里第一个劝我蓄刘海的是刘刘。但不进美发店是我的一贯原则,所以没有听从。
一来我崇尚“天人合一”。一向笃信对于头发来说最好的保养就是不去伤害它,而烫、染、吹等美发店里的常见工序都是我所坚决抵制的。
二来我推崇“省钱第一”。长发可省去时常需要光顾理发店的金钱,而且,在嫌长的时候仅用“一刀切”这一招就完全可以应付其疯狂的长势。
三则“实践出真知”。中学时代我确曾试图在额前留过短发,但被风稍一吹拂,就全跑后面去了,刚费了半天劲把它们扒拉回来,又吹回去了,最后只好放弃。
我曾认定能否保留住刘海和头发的软硬度有关。我的头发和我的性格一样偏软,所以留不起来。而中学时的女班长婉儿戏称自己的头发是“猪鬃”,因而印象里她是一直留短发的——脑前也一直有扇厚厚的弧形“门帘”。上大学后,我们再没联系过,只听别的同学说,她考了研,并留了长发。那天我瞪着天空眨了好半天眼,可怎么也想象不出她留长发会是个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