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赶时髦,不为追时尚,只图个方便利索,我一狠心剪了个女士寸平头.在周围的小天地里引起了风波.
我发质不太好,头发细、软、黄,一留长发更是干枯分叉。我妈妈说,我一降生头发漆黑,皮肤雪白,不知怎么长大就成黄头发了。所以我很少留长发,扎过辫子,最长也就刚过肩。留短发其实很麻烦,一个月得跑一趟发厅,有一次我对理发师说:“短短的剪,我喜欢整洁利索,洗起来也方便,女的不兴留平头,若有,我就剪”,理发师笑说:“有哇,现在很时兴啊。”于是我也赶了一回时兴。
当理发剪刀在我头顶嚓嚓作响的时候,我心情十分忐忑。一向朴素大方的我,一下子学起新潮来了,别人不会大惊小怪吗?剪完一看,感觉很好,还别说,我的脸型还挺适合短头,人也显得精神了。可刚剪头的那两天,都不愿意出门,毕竟太另类了。我安慰自己:新潮的事物本身不一定就是肤浅的效仿,赶时髦有何妨?
走到街上,呵,热闹了!
二十岁的美眉说:哇塞,姐姐你真棒,帅!
四十岁的大姐说:剪成这样为的吗,凉快?
六十岁的大妈说:干吗剪个小子头,像个假小子!
丈夫说:未免有点出风头。
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只觉得,剪短头的感觉真好,精神、利索,三十岁的姐妹们,如果你也爱短发,不妨去剪个平头,那感觉,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