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们把诺贝尔奖给了我,但也是间接给了格林,倘若我不曾读过格林的书,我不可能写出任何东西。
这是《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对格雷厄姆·格林的高度评价,格林被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了21次,虽然最终未能获奖,却被马尔克斯、福克纳等人视为经神偶像和导师。
而《权力与荣耀》是他公认的杰作,世界发行超过500个版本。
它讲述了在墨西哥荒芜的烈日下,一位无名的神父在逃亡,躲避追捕,他已经经历了八年的逃亡。这八年他不仅要躲避追捕,也进行着衣望与道德纠结下的斗争。
作为神父,他不是一个坚定的人,既没有虔诚,也不愿意放弃神父的身份,他既要安定的生活,又舍不得放弃坚持信仰的荣耀。
神父的生活过得浑浑噩噩,他喝白兰地,毫无目标地生活,在逃亡时在极度的空虚与寂寞中,与一个女人有了5分钟的肌肤之亲,并生下了一个女孩布莉吉塔。
对于女人来说这只是个偶然,她甚至为做过这位神父的请人而骄傲,而神父却对自己不检点的行为而懊悔,感觉整个世界都崩塌了。
神父装模作样地做着弥撒:我们克制着衣望,是为了享受更大的欢乐,你们听说北方的那些阔人吗?他们吃的食物放了很多盐,为了叫自己口渴,好去喝一种叫机尾酒的东西。结婚同样是这种请况,结婚之前有一个很长的订婚期。
为了掩饰内心的慌乱,神父提高了声调,他在讲贫困和受苦,太穷而交不起税,这一切苦难都是为了进天国享受幸福做准备。
只是这时神父自己也不坚信,只能磕磕巴巴地说下去,多年的逃亡已经让他近乎麻木,质疑,根本无心弥撒,连同他的信仰都打了折扣。
他被视为共和国叛徒,有人包庇他,也视同叛徒,但没有一个人为了悬赏而举报他,甚至有父母因为拒绝揭发他而让无辜的孩子入狱。
为此神父深感内疚,他不是一个有信仰的神父,也经常犯戒饮酒,甚至堕落,游荡在地狱的边缘,但他又想活下去,这是人新的本能。
像所有的普通人一样,神父懦弱,怕死,缺乏意志力,也贪恋享受,屈服于衣望,甚至还想过自己不再做神父,放弃信仰,做回一个普通人。
神父是贪心的,他既想过普通人生活,还想以上帝之爱,将怜悯与宽恕传达给世人,让人们的灵魂得到救赎,只是他救赎了别人,却无法救赎自己。
直到最后他明知道是圈套,还主动选择了被暗算,才从堕落的谷底到了殉教的顶峰,尽管他依然悔恨,却不再畏惧。
走了很多弯路,经历了很多磨难,神父终于获得了灵魂的解TUO,这是人新之光与觉醒,是清醒之中的主动救赎。
我总是既不坚定也不彻底,但我会为了信念坚持到底。这是格林在《权力与衣望》中被获救的灵魂,有着独属他的荣耀,就像“在田野里看到一株玫瑰花”。
《权力与荣耀》也是作者格林1938年在墨西哥的亲身经历,所以塑造了神父这个角SE,将他从摇摆的八年,到最后临死前完成了自我救赎,这是他从困境中探寻到人新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