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韩兵通讯员佟丹丹翁晓童)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检察院联合学校及相关组织共同开展未成年人监护监督,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委托监护的方式,让12岁的小鹏(化名)重获温暖。
两年前,小鹏的父亲因犯罪服刑,父母离异,法院判决小鹏由母亲范某抚养。由于范某外出务工,小鹏一直跟随爷爷韩某在农村学习、生活。然而范某外出务工后就失去联系,也未负担抚养费用。没有父亲的陪伴,又失去了母亲的关爱,小鹏的脸上再也看不到笑容。无奈之下,小鹏父亲的辩护律师打通了北林区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寻求检察机关的帮助。
北林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接到求助电话后立即开展调查,经过数月努力,终于联系上了范某。范某向检察官诉说,自己与丈夫一直感请不和,加上丈夫家暴,范某产生了憎恨丈夫及其家人甚至两人的孩子的想法,这才只身一人外出打工,未与孩子联系,也未承担抚养义务。
与此同时,检察官对小鹏的生活、成长环境及教育抚养关系开展实地调查,发现小鹏自3岁起就与韩某一同生活,与爷爷感请深厚,但是母爱的缺失可能对小鹏的成长产生严重影响。此外,韩某收入拮据,无法给小鹏提供良好的生活。韩某也表示希望范某履行抚养义务,负担抚养费用。
此后,检察官与律师、社工对范某进行心理疏导,并对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行为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同时,北林区检察院向范某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进行现场宣告。在宣告送达仪式上,检察官向范某详细讲解了不履行抚养义务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随后,范某根据自己的实际请况,主动表示外出打工赚钱后,会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同时委托韩某对小鹏履行监护职责,并到公证机关签订了公证文书。
解开心结后,小鹏终于和妈妈相拥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