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我们是通过她的朋友介绍认识的,在微信上聊了几天以后,她答应做我的女朋友,还说要和我结婚,两个月时间我给她转了差不多40万元,可后来她和她朋友一直不接我的电话。”被害人赵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
2020年6月,家住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某小区的孙某经常到被害人赵某母亲经营的炸串店购买小吃,了解到31岁的赵某新格内向,迟迟没有TUO单,家里人非常着急赵某的婚事。孙某便萌生了以谈对象的名义骗取赵某钱财的想法,主动用“小乔老师”的微信号添加了赵某为好友。
2021年8月初,孙某新注册了一个微信号,并虚构了“刘某凡”的身份。做好一切准备后,孙某将“刘某凡”介绍给了赵某,声称“刘某凡”是自己的朋友。
双方互加微信后聊了没多久,“刘某凡”表示对赵某颇有好感,每天对赵某甜言蜜语、嘘寒问暖。赵某感觉终于遇到了一个灵魂高度契合的知己,在网上相识的第三天,便与对方确立了恋人关系。然而,被爱请冲昏头脑的赵某并未意识到,自己已陷入了孙某设下的圈套。没过多久,“刘某凡”开始向赵某借钱。
“她告诉我,她父亲出车祸需要马上手术,不然会有生命危险。”赵某说,他对女友的话深信不疑,爽快地给“刘某凡”转账1.4万元。两天后,“刘某凡”又谎称医要费不够,赵某当即又给她转账6000元。紧接着,“刘某凡”主动与赵某谈婚论嫁,两人一起勾画了未来共同生活的美好愿景。
接下来的一切似乎都顺理成章了。2021年8月至10月,“刘某凡”以订婚礼金、购买钻戒、改口费、陪嫁的婚房办理过户等理由不断向赵某索要钱财,共计37万余元。
赵某以为是天赐良缘,在请感急速升温过程中以及“刘某凡”花言巧语的攻势下没有丝毫犹豫,全部按要求转账付款。
其间,赵某多次提出想见面,“刘某凡”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推托。2021年8月中旬,为了打消赵某的疑虑,“刘某凡”主动提出要约见赵某的父母,并索要1万元的见面红包。但在见面当天,赵某父母只见到了“刘某凡”的母亲、伯父和伯母,“刘某凡”以开车撞了人为由没有到场。其实,“刘某凡”的母亲、伯父和伯母是孙某通过网络花钱雇来的。
“刘某凡”总以各种理由拒绝露脸,并且频繁地索要钱财,这让赵某及其父母不堪重负。2021年10月中旬,赵某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刘某凡”和介绍人孙某时,发现二人均失去联系。直到此时,赵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遂向警方报案。
警方查明,除了诈骗赵某外,在2020年10月,孙某还通过虚假转账或延时转账后撤回等手段,以兑钱、借钱急用周转等理由骗取另一名被害人12万余元。2022年1月,孙某又因犯诈骗罪、盗窃罪,与前罪诈骗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因其尚在哺Ru期,未对其收监执行。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2022年9月29日,芙蓉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近日,法院采纳检察院公诉意见,以诈骗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6万元;与前罪判决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4万元。